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外汇交易决策制度》,并就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开展 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 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护公司 正常经营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兵、马旗戟、曹军波、 Xuan Richard Gu、梁华权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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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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