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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09
债券代码:112136         债券简称:12 勤上 0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
总队调查通字171170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股东李旭亮先生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169号),李旭亮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旭亮先生立案
调查。
   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
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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