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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0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 1166 号
住所/通讯地址: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7 年9 月 8 日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信材料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各项生效条件包括: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
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现代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指
                                   公司
广信材料、上市公司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信材料以发行股份方式及支付现金购
本次交易                      指   买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股
标的资产                      指   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220101565070380G
   码
   住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 1166 号
   法定代表人        黄金富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五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
   主要股东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
                     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
   经营范围          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12 月 14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吉林现代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
                                                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     兼职情况
                                      住地
                                                者地区
                                                居留权
                                                           有,同时担任海通吉禾
黄金富   男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否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的董事长
                                                           有,同时担任吉林省投
潘中玉   男         董事     中国     吉林          否     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一职
                                                           有,同时担任海通证券
廖荣耀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
                                                               部副总经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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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有,同时担任海通吉禾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一
田园       女       董事     美国     上海         是
                                                           职、同时担任上海昂巨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一职
                                                           有,同时担任杭州五联
高联岳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         否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一职
                                                           有,同时担任海通证券
王美娟     女       监事     中国     上海         否      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
                                                                   经理一职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吉林省现代农业及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吉林现代持股数量     吉林现代持股比例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9,344,260           6.1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8,964,375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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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广信材料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同时向不
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
建和无锡宏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宏泰 100.00%股权;同
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1,400.00 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广信材料的股东,在上述过程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比例被相应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广信材料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吉林现代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 超过本公 司股份 9,545,785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 股本的
4.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已披露
于 证 监 会指 定 信 息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网 ( www.cninfo.com.cn ) ( 公 告编 号
2017-06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
9,545,7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5%。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810 号),核准本次交易。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受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部分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市流
通,实施完成后新增股份 14,213,924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174,213,924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 5.48%。上述信息详见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
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7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受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部分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上市流通,
实施完成后新增股份 18,813,660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193,027,584 股,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 4.95%。上述信息详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6 日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
是由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低至 4.9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
集资金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广信材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
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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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未有买卖广信材料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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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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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017 年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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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
议》;
    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市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交所及广信材料证券部。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017 年 9 月 8 日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                            江苏省江阴市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青阳镇
股票简称        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
                                                                 长春市宽城
信息披露义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           信息披露义务
                                                                 区人民大街
务 人名称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人 住所
                                                                 1166 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股 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        否√
                                              人 是否为上市
市 公 司第一
                                              公司 实际控制
大股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股票数量:9,545,785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5.48%。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数 股票数量:9,545,785 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53%;变动后持股比例为4.95%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前 六 个 月 是 是□      否√
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与上市公司
              是□        否√
之间是否存
在持续关联
交易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不适用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 不适用
负债,未解除 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
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017 年 9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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