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0月15日,本公司就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产品”)联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将持有的本公司42%股份转让给汇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汇科公司”)事宜,发布了进展公告,公告中就农产品、深投控、汇科公司三方签署的《深深宝股份转让事宜会议纪要》作了披露。(详见2008年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8年11月7日,本公司分别收到农产品、深投控、汇科公司函件,根据该三家公司来函所述,汇科公司已于2008年11月7日就《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及相关协议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交仲裁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已正式受理。
本公司将就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2008年11月7日农产品、深投控、汇科公司的相关函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