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减持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刘江宁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高管刘江宁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第 16 个交易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不超过 50000 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拟减持高管的基本情况
(一)高管姓名:刘江宁
(二)高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高管刘江宁持有公司 9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
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产生的股份。
(三)高管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高管刘江宁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250000 股,占其当
时持有的股份总数比例的 20.83%,符合高管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1、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产生的股份。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高管刘江宁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50000 股,占其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 1200000 股的 4.17%,2017 年减持的股份比例合计未超过其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总数的 25%。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第 16 个交易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管刘江宁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本次
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高管刘江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年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