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函
陈德宏、鲁虹(以下合称“本人”)为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象股份”)之共同实际控制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大象股份的控股权(下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象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本人承诺如下:
如因大象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前(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为准)
的事实或原因,导致大象股份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被有关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认定为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
大象股份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劳动者补缴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或对大象股份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处
以行政处罚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大象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应补缴的全部社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含滞纳金)、应缴纳的罚款、应支付的赔偿/补偿款,以
及因前述事项给大象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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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陈德宏
鲁虹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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