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鉴于: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实施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根据本次重组方案,上市公司拟向陈德宏等自然人及企业发行股份并支
付现金以购买其持有的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96.21%
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以询价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支付收购目标公司股
权所需的现金;
3.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李刚(以下简称“本人”)
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人为保证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能够持续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特作出
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确认目前不存在任何放弃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和安排,同时承
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人控制的主体放弃在上市
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权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也不会协助或促使本人控制的主体协
助任何其他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本承诺人及
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二、鉴于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中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明确保证和承诺不会
“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
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人将促
使上市公司实时监督本次重组中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对上述保证和承诺事项
的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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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积极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签署页)
承诺人:李刚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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