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鉴于: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陈德宏等持有的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象股份”)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象股
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前,陈德宏及配偶鲁虹(以下合称“本人”)与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大象股份其他股东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德宏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并成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方。
本人将尽量避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人的股东地位,就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
何行动,促使或影响其他股东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损害上市公司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2.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资源,或要
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3.如果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的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本人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其在一
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给予的交易条件。
4. 本人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
反以上承诺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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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陈德宏
承诺人:
鲁虹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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