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
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对英洛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英洛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5 号文核准, 获准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7,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6,126,168 股,并于2014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二、英洛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33,0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1名,为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票的限售承诺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
(2014年9月5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
行。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结构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0,894,017 42.42% -33,060,000 447,834,017 39.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2,790,086 57.58% +33,060,000 685,850,086 60.50%
三、股份总数 1,133,684,103 100.00% 0 1,133,684,103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杨 陈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