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5日、2008年11月6日和2008年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经发函征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5日、2008年11月6日和2008年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报刊、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