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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0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 171 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 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2017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众华”)对你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会计师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也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
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截至目前,你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已超过四个月。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1、停牌期间,你公司与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配合情况
及最新进展;
    答复:
    2017年5月22日,众华向公司发出核查审计第一阶段所需执行的具体审计程
序,提出并初步沟通了执行具体核查程序所需的相关资料;2017年5月27日,众
华和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进行了当面沟通,设计完成并提出第二
阶段所需执行的核查程序。
    本次核查工作需执行的程序及公司的配合情况如下:
    (1)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深圳华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贸
易”)、深圳新喜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喜瑞”)、北京天元建业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建业”)与圣莱达关联方及重要交易对象之
间的资金流水明细,及资金流水的业务背景,交易对应的合同、发票、物流单据
等资料。
     6 月 6 日,公司安排众华对华民贸易股东进行了访谈,并获取了华明贸易向
影视设备供应商支付代采购款的明细和银行流水。6 月 7 日,公司安排众华对深
圳新喜瑞的财务进行了访谈,了解了交易目的、查阅了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资金
流水。
     (2)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的访谈
     6 月 7 日,公司安排众华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了解未
及时披露的关联方交易的交易背景、审批流程、关联方识别机制、交易实质和关
联方交易的公允性。
     (3)对深圳星美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汇”)相关负责人的访
谈
     9 月 4 日公司已初步安排众华对星美汇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待时间确定后
通知众华。
     (4)对北京天元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建业”)相关负
责人的访谈
     9 月 4 日公司已初步安排众华对天元建业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待时间确定
后通知众华。
     (5)上海亮视影业有限公司发货给北京圣莱达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以下
简称“北京圣莱达”)的物流单据
     7 月 3 日,公司向众华提供了影视设备供应商部分物流单据。
     (6)对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访谈
     因相关人员已经离职,暂无法安排。
     (7)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访谈
     已配合安排相关访谈。
     (8)对圣莱达原证券事务代表的访谈
     7 月 5 日,公司安排众华对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进行了电话访谈。
     (9)对圣莱达总经理助理的访谈
     7 月 4 日,公司安排众华对公司总经理助理进行了访谈。
     (10)对公司原总经理胡如国的访谈
   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暂无法安排。
   (11)圣莱达提供截止至 2016 年年报公布日(即 2017 年 4 月 30 日)与公
司发生过资金和业务往来的关联方清单
   6 月 27 日,公司向众华提供了核查后识别的关联方清单。
   (12)核查 1900 万摄影器材的价值
   公司已配合众华完成摄影器材价值的核查工作。
       最新进展:8月29日,众华再次要求公司对本次核查相关资料的提供时间予
以确认,并对无法提供的资料予以说明,公司已经于9月4日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
众华,并初步安排众华对星美汇及天元建业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工作,同时就相关
问题提供了书面说明。
       2、截至目前,核查工作未能完成的具体原因及双方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答复:因本次核查工作涉及公司新老管理层、相关员工、关联方、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第三方单位和个人;核查工作牵涉范围广、工作量大、且需相关各方
配合,特别是关联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公司已辞职的原管理层成员,公司尚
有部分本次核查程序所需的相关资料未能提供给众华,所以目前核查工作尚未完
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提供的资料与尚未进行的访谈工作及具体原因如下:
       (1)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华民贸易、深圳新喜瑞、天元建业与圣莱达关
联方及重要交易对象之间的资金流水明细,及资金流水的业务背景,交易对应的
合同、发票、物流单据等资料。
       上述资料未能提供主要因为华民贸易、深圳新喜瑞、天元建业等公司虽然为
公司的关联方,但不属于公司审计范围且公司目前也无法掌控,公司虽多次与其
沟通,但截至目前尚未提供相关资料。
       (2)对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访谈。
       上述访谈无法安排主要因为相关人员已经离开星美集团体系,不方便安排访
谈。
       (3)对公司原总经理胡如国的访谈。
       上述访谈无法安排主要因为胡如国先生已经辞职,公司目前无法与其取得联
系,故无法安排相关访谈。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拟采取如下解决措施,积极配合众华完成相关核查工作:
    (1)通过集团高层协调华民贸易、深圳新喜瑞、天元建业等关联方及其他
第三方提供专项核查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于确实无法提供的资料予以说明。
    (2)进一步与已离任的公司及关联方管理层进行沟通,协助安排相关访谈,
对于确实无法进行的访谈予以说明;
    (3)与众华共同协商后续的解决方案。
       3、核查工作未来的相关安排及预计完成时间。
       答复:导致众华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的
事项包括: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事项;二、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事项:因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371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针对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工作未来的相关安排及预计完成时
间:8月29日,众华再次要求公司对本次核查相关资料的提供时间予以确认,并
对无法提供的资料予以说明,公司已经于9月4日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众华,并初
步安排众华对星美汇及天元建业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工作。但鉴于上述核查尚未完
成的工作涉及多个关联方及第三方,需要进行较多的沟通协调工作,且时间公司
较难以掌控,公司预计将于9月30日之前配合众华完成相关资料的提供和访谈工
作。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情况,并将切实加快核查进度,争取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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