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62号)。 另外,公司接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33号)。 待公司有关延长内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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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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