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乐香料”)向银行融
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2017 年 9 月 6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
业部(以下简称“农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丰乐香料向农行安徽省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共为丰乐香料最
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经 2017 年 4 月 24 日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详见 4 月 26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7-008
号公告),并报经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详
见 5 月 19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022 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 2017 年度
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 13,000 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 2017 年度向银行
申请贷款额度提供 8,000 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过后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现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550 万元,上述
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合肥,
负责人金劲松,注册资本:4,500 万元,主营业务:天然薄荷脑、薄荷素
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丰乐香料的资产总额为 14,646.40 万元,负
债总额为 6,189.07 万元,净资产为 8,457.3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2.26%;2016
年度销售收入 24,294.05 万元,净利润 400.80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丰乐香料的资产总额为 14,373.86 万元,负
债总额为 5,590.70 万元,净资产为 8,783.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38.89%,销
售收入 13,775.27 万元,净利润 321.82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17 年 9 月 6 日,本公司与农行安徽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债务人)向农行安徽省分行办理人民
币/外币贷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出口押汇等业务最高债权额为主
合同项下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
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
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丰乐香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为其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8,550 万元,占 2016
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6.16%,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
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农行安徽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