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贝政新、杨海坤、徐凤英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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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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