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邮件、
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并于 2017 年 9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斌主持,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1500 万元的价格协议
转让给张国平、鲁安先、李传璞,其中张国平受让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0%的股
权;鲁安先受让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的股权;李传璞受让北京中亚互联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
份,且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暨出售全资公司股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暨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100%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配置、整合公司资源、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带来正面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交
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