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9 月 1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冷轧卷板、
螺纹钢及线材,今年供给侧改革取得成效,根据我的钢铁网数据,2017
年至今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较去年同期涨幅已达 51.70%,热轧卷板期
货连续较年初上涨 28.62%,螺纹钢期货连续合约较年初上涨 41.65%,
钢材价格短期涨幅过大。全国粗钢产量增长较快,钢铁产品出口大幅
下降,国内市场供给明显增加的不利因素仍然存在,后续能否持续上
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2017 年 6 月 30 日至今公司股票累计涨幅
90.68%。 经与行业对比,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超过行业大部分公司涨
幅。截止 2017 年 9 月 1 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 38.56,静态市盈
率 16.96。截止 2017 年 9 月 1 日收盘,公司市净率为 2.13,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市净率 1.12,相比分别上涨 191%,涨幅超过同行业大
部分公司。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处于相对高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原燃料价格上升风险:公司对进口铁矿石依存度较高,依存度
大约为 75%,与去年同期相比进口铁矿石涨幅基本持平,原燃料价格
总体涨幅相对较小,后期存在跟随钢材价格上升的可能性,随着市场
成本上升,公司现有盈利水平能否维持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8月30日、8月31
日、9月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
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
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正常,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黑色金
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比较情况:
(1) 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比较
公司简称及股
项目 8 月 30 日 8 月 31 日 9月1日
票代码
新钢股份
34.18 37.01 38.56
(600782.SH)
南钢股份
市盈率 65.51 67.30 71.78
(600282.SH)
凌钢股份
103.00 11.40 124.80
(600231.SH)
注:市盈率以各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收益和股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计算。
(2)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与大盘及同行业波动情况比较
公司简称及股票 涨幅及收盘价格
8 月 30 日 8 月 31 日 9月1日
代码
新钢股份 涨幅(%) 9.98 8.27 4.19
(600782.SH) 收盘价格(元) 6.17 6.68 6.96
南钢股份 涨幅(%) 8.74 2.74 6.66
(600282.SH) 收盘价格(元) 5.85 6.01 6.41
凌钢股份 涨幅(%) 6.40 10.10 10.05
(600231.SH) 收盘价格(元) 5.15 5.67 6.24
钢铁 涨幅(%) 3.70 0.45 4.15
大盘 涨幅(%) -0.05 -0.08 0.19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控股股东不存在与
新钢股份有关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
于新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www.se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