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12 隆基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1012 隆基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2017年9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17年9月11日 9:15-15:00
会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 8989 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
化中心 B 座公司八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钟宝申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
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由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四、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五、中小股东发言。
六、与会股东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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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股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7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并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上述两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7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901,180股限制
性股票将由公司办理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请详见2014年10月23日相关公
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备案申请材料。
2、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请详见2014年11月22日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等所必须的全部事宜。(请详见 2014 年 12 月 13 日相关公告)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1、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①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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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4年12月16日,同时因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调整激励对象为728人,授予数量
为1,222.50万股,授予价格为9.9元/股。预留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在
首次授予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授予时间另行确定。(请详见2014年12月18
日相关公告)。
②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完成了上述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
记手续,实际授予对象489人,授予数量927.23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请详见2015年1月16日相关公告)。
③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鉴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时,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
法,将上述489人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2,781.69万股,授予价格调
整为3.3元/股。同时,预留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00万股。
2、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情况
①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77名激励对象
授予3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5年11月10日,授予价格为6.26
元/股(请详见2015年11月12日公告)。
②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份的登
记手续,实际授予对象76人,授予数量296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请详见2016年3月31日相关公告)。
(三)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
1、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①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且未解锁的 1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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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请详见 2015 年 12 月 2 日相关公告)。2015 年 12 月 17 日,
该 1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请详见 2015 年 12 月 17 日相关公告)。
②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7 名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 745,2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已根据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请详见 2016 年 10 月 29 日相关公告)。2016 年 11 月 14 日,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此项议案(请详见 2016 年 11 月 15 日相关公告)。
2017 年 1 月 18 日,该 745,2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请详见 2017 年 1 月 18
日相关公告)。
2、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且
未解锁的 14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请详见 2016 年 9 月 29 日相关公告)。2016 年 10 月 17 日,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此项议案(请详见 2016 年 10 月 18 日相关公
告)。2016 年 12 月 29 日,该 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请详见 2016 年 12
月 29 日相关公告)。
(四)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1、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次解锁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股票解锁的议案》(请详见2015年12月2
日相关公告)。2015年12月25日,在剔除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回购注销的
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一
期解锁暨上市流通,共计554.058万股(请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2日相关公告)。
2、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2017年2月3
日,在剔除30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03.32万股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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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后,公司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
共计660.285万股。(请详见2017年1月24日相关公告)
3、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解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2017年1月10日,
在剔除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回购注销的14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完成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第一期解锁暨上市流通,共计56.4万股。
(请详见2017年1月5日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出《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6 年 9 月 29 日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2016 年 10 月 9 日在 OA 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 201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
的相关说明)
3、2016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 2016 年 10 月 18 日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1、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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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议案》,鉴于 13 名激励对象已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前离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为 1,358 人,授予数量为 1,501.5 万股。同时,确定 2016 年 11 月 7 日为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聘请
的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 2016 年 11 月 9 日相关
公告)
2、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
的登记手续,实际授予对象1,202人,授予数量1,257.74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请详见2016年12月16日相
关公告)。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
请详见“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的相关内容
(四)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截至目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还未开始解锁。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79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
并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首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将
其已获授且未解锁的共计1,901,18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方案
(一)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79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并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六章第二条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六章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
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或因
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
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启动回购注销的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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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转增、送股和派息后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
利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自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施了三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①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
股5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15股。
②2016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③2017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因此,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现金股利实际发放情况,本次各期每批激
励对象的回购价格如下: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①、②、③利润分配方
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9元/股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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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为3.03元/股;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②、③利润分配方
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6.26
元/股调整为6.12元/股;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③利润分配方案,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根据利润分配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即由原授予价格7.06元/股调整为6.96元/股)加上各离职激励对象应取得的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三)回购股份种类、数量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若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或
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
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
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后的回购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自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实施了一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事项,即:
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
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此次回购
数量等于授予数量*3;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后和第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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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并未实施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方案,
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
授予对象此次回购数量不做调整,为授予数量。
回购明细如下:
已获授但尚未解 占各期股权
序 已离职激励 授予数量 调整后本次回购 回购价格
锁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 回购金额(元)
号 对象 (股) 数量(股) (元/股)
(股) 予总数比例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1 卞维真 50,000 40,000 120,000 0.43% 3.03 363,600
2 奚西俊 10,000 8,000 24,000 0.09% 3.03 72,720
3 陈泓钧 40,000 22,000 66,000 0.24% 3.03 199,980
4 郭海燕 40,000 22,000 66,000 0.24% 3.03 199,980
5 唐宗和 16,000 8,800 26,400 0.09% 3.03 79,992
6 李新家 60,000 48,000 144,000 0.52% 3.03 436,320
7 栗宁 9,200 5,060 15,180 0.05% 3.03 45,995
8 余正娟 1,000 550 1,650 0.01% 3.03 5,000
9 杨昭 5,000 2,750 8,250 0.03% 3.03 24,998
10 张炜 20,000 11,000 33,000 0.12% 3.03 99,990
11 张兴林 5,000 2,750 8,250 0.03% 3.03 24,998
12 李晓建 20,000 11,000 33,000 0.12% 3.03 99,990
13 燕坤 60,000 33,000 99,000 0.36% 3.03 299,970
14 郭江涛 15,000 8,250 24,750 0.09% 3.03 74,993
15 蒋鹏 10,000 5,500 16,500 0.06% 3.03 49,995
小计 361,200 228,660 685,980 2.47% — 2,078,519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
16 李袁袁 20,000 16,000 16,000 0.54% 6.12 97,920
17 鲁帆 20,000 16,000 16,000 0.54% 6.12 97,920
18 卜林 60,000 48,000 48,000 1.62% 6.12 293,760
19 朴松源 100,000 80,000 80,000 2.70% 6.12 489,600
20 林龙 30,000 24,000 24,000 0.81% 6.12 146,880
21 胡红奇 15,000 12,000 12,000 0.41% 6.12 73,440
22 闫用用 60,000 48,000 48,000 1.62% 6.12 293,760
23 杨虎 60,000 48,000 48,000 1.62% 6.12 293,760
24 汤应辉 100,000 80,000 80,000 2.70% 6.12 489,600
25 王坤 40,000 32,000 32,000 1.08% 6.12 195,840
26 王瑞军 15,000 12,000 12,000 0.41% 6.12 73,440
小计 520,000 416,000 416,000 14.05% — 2,545,920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7 韩方方 5,000 5,000 5,000 0.04% 6.97 34,850
28 刘尚昆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7 139,500
29 何湘衡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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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闫静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751
31 张鹏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751
32 郭兴刚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577
33 孙振华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792
34 王秀鹏 60,000 60,000 60,000 0.48% 6.98 418,789
35 薛春甜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01
36 李凡东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01
37 吴亚兵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02
38 高怀马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01
39 许立坡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606
40 刘红豆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14
41 赵继伟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644
42 胡鹏 14,200 14,200 14,200 0.11% 6.98 99,149
43 刘锋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23
44 暴怀伟 3,000 3,000 3,000 0.02% 6.98 20,948
45 刘洋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14
46 伏晓杰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14
47 程新虎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14
48 郭丽会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28
49 杜松林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14
50 张磊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29
51 岳隆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14
52 赵永乐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657
53 张亮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29
54 朱伟 40,000 40,000 40,000 0.32% 6.98 279,315
55 马志勇 40,000 40,000 40,000 0.32% 6.98 279,315
56 唐涛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657
57 朱广志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33
58 白茹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19
59 吴新荣 20,000 20,000 20,000 0.16% 6.98 139,686
60 曹明奇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21
61 呼海龙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21
62 吴中凯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8 69,844
63 郑方丹 5,000 5,000 5,000 0.04% 6.98 34,922
64 陈岩 8,000 8,000 8,000 0.06% 6.99 55,889
65 陶蓉 100,000 100,000 100,000 0.80% 6.99 698,618
66 董俊武 5,000 5,000 5,000 0.04% 6.99 34,932
67 周健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9 69,864
68 候彭先 5,000 5,000 5,000 0.04% 6.99 34,932
69 刘朋飞 5,000 5,000 5,000 0.04% 6.99 34,942
70 陈增伟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9 69,883
71 安小毅 100,000 100,000 100,000 0.80% 6.99 698,835
601012 隆基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2 易立迎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9 69,884
73 吴彤 9,000 9,000 9,000 0.07% 6.99 62,896
74 丁飞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9 69,884
75 毛引针 5,000 5,000 5,000 0.04% 6.99 34,942
76 孙广宇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9 69,891
77 秦现东 5,000 5,000 5,000 0.04% 6.99 34,952
78 周彩虹 10,000 10,000 10,000 0.08% 6.99 69,904
79 王新平 5,000 5,000 5,000 0.04% 7.01 35,056
小计 799,200 799,200 799,200 6.35% — 5,581,350
合计 1,901,180 — — 10,205,789
备注:鉴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已离职员工卞维真、奚
西俊和李新家回购资料已提供(请详见2017年1月24日《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中“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情况说明”),纳入本次回购对象范围。
(四)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10,205,789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
单位:股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1、国有法人持
138,943,663 0 138,943,663
有股份
2、其他境内法
有限售条 70,915,491 0 70,915,491
人持有股份
件的流通
3、境内自然人
股份 29,647,670 -1,901,180 27,746,490
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239,506,824 -1,901,180 237,605,644
流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 A股 1,756,384,005 0 1,756,384,005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
1,756,384,005 0 1,756,384,005
股份 流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1,995,890,829 -1,901,180 1,993,989,649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995,890,829股变更为
1,993,989,649股,最终数据以实际办理回购注销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注销事项的正常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601012 隆基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办理本次回购
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601012 隆基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该事务所已经顺利完成了 2016 年年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的工作。
鉴于该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严谨、负责、专业的工作态度,现提议继续聘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7 年年报审计
费用 90 万元人民币,2017 年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