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八人、实际到会董事八人,三位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一、公司200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聘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拟聘用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期满可以续聘。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万隆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万隆事务所在2008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中名列第九位(国内所第五位),具有全国的执业网络,并已成为浩信国际的成员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