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
于核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 号)。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收购的标的资产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苏州科环”)100%的股权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工作。
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间(即过渡期
间),标的资产如产生盈利,则盈利归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如发生亏损,则在上
述过渡期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日内,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根据交割审计
结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对于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低期间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7040 号),
根据审计结果,过渡期间,苏州科环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949,345.09
元。鉴于过渡期间标的资产为盈利状态,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签订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标的资产在过
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低期间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7】7040 号)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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