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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0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后,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
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焦化、钢
铁及当地煤气供应市场的变化做出的调整,是双方正常业务所需,同意将此事项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焦化、
钢铁及当地煤气供应市场的变化作出的调整,是双方正常业务所需;
    2、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
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3、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芳    贺志勇     常青林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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