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42 债券简称:16 凯迪 02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凯迪 02”2017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品种二),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6日,凡在2017
年9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7年9月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
月7日发行的 “16凯迪02”至2017年9月6日将期满1年。根据本期债
券的《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
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3.债券简称:16凯迪02
4.债券代码:112442
5.发行总额:2亿元
6.债券期限:3+2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70%,2016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
票面利率为6.70%;2019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票面利率为6.70%+
调整基点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9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9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凯迪02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
2019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16凯迪02于2016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9月7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6凯迪02”的票面利
率为6.70%,每手“16凯迪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7.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
为53.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60.3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6日;
2.除息日为2017年9月7日;
3.付息日为2017年9月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9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凯迪02”
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
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
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邮编:430223
联系人:薛雪静
咨询电话:027-67869270
传真:027-67869018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
层
联系人:辛志军 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6635 59026650
传真:010-59026602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