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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01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7-09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院 32
号楼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优先级财
产份额提供差额补足和份额受让义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0)、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2017 年 第 十 四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7-096)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优
  2.00      先级财产份额提供差额补足和份额受让义务的         √
            议案
  3.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 时到 11 时,下午 3 时
到 5 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院 32 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
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 http :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99 转 9979、 010-59279979
    联系传真:010-59279979
    电子邮箱:magang@vip.163.com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
  2.00      业优先级财产份额提供差额补足和份额受               √
            让义务的议案
  3.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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