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1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经完成《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2017 年上半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73.62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1.0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9.00 万元,较去
年同期相比经营性业务实现大幅减亏。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