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十届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明
珠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公告编号:2017-025)。
2、《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公告编号:2017-026)。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公告编号:2017-0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