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陈繁华总经理提名,公司拟聘任秦长生先生、沈坚先 生、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史 晓梅女士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对此,我们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对秦长生先 生、沈坚先生、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和史晓梅女士的任 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秦长 生先生、沈坚先生、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和史晓梅女士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履职条件,无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入情况,具备诚实守信 的优秀品德、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具有丰富的机场 行业履职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责相适应的职业条件和履职 能力,同意聘任秦长生先生、沈坚先生、应学民先生、黄文 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史晓梅女士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 上述聘任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名:黄亚英 、沈维涛、赵波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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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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