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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
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
政府补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
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
    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
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
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
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
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
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执行该规定对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的主
 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
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增加 5,110,264.87 元
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政府贴息补助资金,冲减了财务费用,不
                                         财务费用:减少 16,000,000 元
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及调整有关项目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而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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