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一七年第
三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军先
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均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谨
慎审核,认为:(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
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