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
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
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
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
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报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
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
3、监事会在对公司 2017 年半年报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报全文
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 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对《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认真的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