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 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公司有关人员事前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和我们进行了沟 通,经核查、审议公司各类关联交易事项获悉: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 多年来,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 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互保事项,体现了华 联集团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交易本身公正、公平,是一项互惠互 利的交易,华联集团经济实力雄厚,公司与其进行互保应不会产生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 定的批准程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张淼洪、刘秀焰、朱力、刘战红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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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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