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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2017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17 年上半年,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既定经营方针,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为 28.49 亿元、10.5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771.49%、143.40%。
    公司重视并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及
时、充分披露信息,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开拓投资者与公司交
流渠道、机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 2017 年上
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报告如下:
一、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保护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交流平台
    公司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持续规范”的治理原则,自上市以来,
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系列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并
持续加以完善。
    1.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下设证券部专门负责信息披露工
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权利和机会获得公司公开信息,
设置投资者咨询热线、传真、专用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与股东及外界的沟
通渠道畅通及有效沟通。2017年1-6月,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载的公
告共34份(含自愿性信息公告)。
    2.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工作开展方面
    公司目前向投资者提供多个渠道沟通交流平台:包括两条咨询热线
(0755-83667450、83667257)、传真(0755-83667583)、电子邮箱
(hlkg000036@udcgroup.com)、深交所“互动易”等,及时刊登、披露“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官网(http://www.udcgroup.com)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披露动态经营信息,以及开展业绩说明会等等,并定期将投资者咨询问题及回复
整理、汇编,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
    2017年1-6月,公司共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49多家,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295
多人次,深交所“互动易”接待、回复投资者咨询近238条。
     3.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17
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利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捷途
径,表达自身诉求。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也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公司召开的
现场股东大会也单独设立治理层、管理层与股东的交流环节,确保每位与会股东
都有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权利,鼓励与会股东对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公
司力求保障股东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报告期内, 参加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0 人,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7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
    4.定期披露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自 2016 年半年度开始,公司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披露日同时刊登投资
者保护工作报告。
二、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活动
    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
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为投资者服务意识,推动“蓝天行
动”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期化,公司持续深化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
投资者保护自我评价,力争在投资者教育、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投资者重点保护
领域取得新突破,公司拟定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方案,该专项
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具体工作开展事项与实施的时间进度。
   公司将积极形成并建立“蓝天行动”的工作机制,实现“蓝天行动”专项工
作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期化目标。同时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平等对待
全体股东,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并动员公司相关部门、
员工积极参与本次专项活动,持续推进、落实“公平在身边”的各项工作任务,
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三、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都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特别是对于市场特别关注的关
联交易事项等都须事先征求并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同意。目前公司董事会设
有四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业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运行,确保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
实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治理中的经营及
决策事项共发表了 9 项专业判断意见。
四、维稳股价方面
       为了维护股价稳定,公司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多场机构投资者交流活动及
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进一步展现公司基本面稳中向好的良好发展局面,
展现公司投资价值,以实现优化公司股东结构、维稳股价之目的。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方面
       自2016年度起,公司恢复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141,487,7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
3.00元现金(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42,446,313.60元,留存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
       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先弥补截止上年底亏损后实施分配,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占 2016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的比率为 30.41%。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落实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行持续、
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把回报股东事宜制度化,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六、公司主业拓展方面
    公司自 1994 年上市以来,主业发展经历从上市之初单一化纤主业,到纺织
服装、石化、房地产的多次重大转变。2009 年起,公司将自身定位为城市综合
体开发运营服务商,致力于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华联地产模式,立志走出一条有
华联特色的地产发展之路。
    公司目前在售、在建及拟建项目包括深圳“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华联城
市商务中心”、“华联南山 A 区”更新项目;杭州“钱塘公馆”项目、“全景天地”
项目、“半岛小镇”项目等,其中“华联城市全景”项目为公司 2017 年度的主要
利润来源之一。随着上述开发项目陆续建成,先后进入销售、收获期,公司未来
几年的盈利状况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公司目前的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
经营情况稳中向好,回报股东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投资者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公司将恪守“实干、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
通过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提升发展后劲,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的长效机制,为
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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