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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1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建
设”)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签订《漳
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溪一体化泵站工程分
包合同》,总金额为 4,669,101.00 元。
      2.鉴于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
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7 年 08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
分包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黄键鹏、
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权审批
机构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江春埔
    注册资本:50,000.00 万人民币
    住    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 8 号华联商厦办公楼第九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
公用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
教育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投资及管理;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
施工、咨询、试验检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
地前期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漳龙建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33,096.36 万元,净资产为 500,727.8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3,346.89 万元,净利润 6,585.76 万元。
    履约能力:漳龙建投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
属企业,因此,公司子公司漳发建设与漳龙建投的交易行为属于关联
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
溪一体化泵站工程
       2.工程地点: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西环城路与规划琥珀中路东
北侧
       3.工程分包范围:本工程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并完成施工图中所体现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包括分包范围内污水、
一体化泵站、基坑支护(如有时)等工程的内容。
       4.合同工期:18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福建省建筑工程图集、国
家规定的现行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
       (1)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溪一体
化泵站工程预算审核总价(含税)为 5,329,427.00 元(含暂列金
250,000.00 元,暂列金不取费、不取税、不优惠), 按预算审核总
价的 87%作为签约合同价,即金额(含税)为 4,669,101.00 元;
       (2)结算方式:按本工程建设单位的结算审核总价×(1-本分
包合同约定优惠率 13%)进行结算;
       (3)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的计价方
式;
       (4)税费约定: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总承包人部
分)由漳发建设承担;
       7.支付方式:
    (1) 按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90%。
    (3) 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且内业资料全部移交后支付至扣除本
工程与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价的 5%的保修金后本分包合同的剩余款项。
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届满后 7 天内无息退还,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
    (4) 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市政工程
统计数据为依据,在工程审核预算造价的基础上下浮 13%,定价与独
立第三方一致。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漳发建设与关联企业漳龙建投签署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系漳发
建设的日常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年初至今,漳龙集团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各类关联
交易总额为 29,47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8%。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
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分包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
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认为,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
同》,属漳发建设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
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
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4.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周边道路小梅溪一体化泵
站工程分包合同;
    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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