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元月9日(星期五)下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徐云国先生、肖波先生因事委托董事刘明德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选举先生、刘恒先生因事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白有忠先生、郭晋龙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李选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批准公司总经理2003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批准公司2004年经营计划的决议;
(三)关于批准公司2004年投资计划的决议;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04年主要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西港区3#泊位建设工程投资11221万元,2004年计划完成投资10021万元;西港区码头设备购置计划投资9676万元;西港区中心变电站建设工程投资1000万元,2004年计划完成全部投资;西港区纳泥塘堆场软基处理工程投资1963万元,2004年计划完成投资913万元;3#区盐港2#仓投资7600万元,2004年计划完成投资7500万元;5#区仓库项目土地使用权购置投资5935万元,2004年计划完成投资5435万元。
(四)关于批准公司本部薪酬方案的决议;
(五)关于批准公司车改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