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上午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陈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8年三季报全文和正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08年第3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第3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3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第3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陈学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康志伦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