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2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7,154,3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5 元,共募集资金 851,135,115 元,扣
除发行费用 29,101,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24,901,061.55 元(含应支未支咨询
服务费 2,867,146.5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由南
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 号《验资报
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利
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宝胜
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
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应修订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在 2011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11 年募集资金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宝胜桥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应支行宝胜 1108200429124888888 335,837,000.00 177,400,351.76
桥分理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01747436059588588 426,818,461.55 12,433,410.37
限公司宝应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1699408094001 62,245,600.00 66,713,601.13
司宝应支行
合计 824,901,061.55 256,547,363.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情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用本次募集资金 6,604.8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的自筹资金。南京立
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出具了宁信会专【2011】0098
《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40,000 万元暂
时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2011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40,000 万元暂
时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40,000 万元暂时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13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继续将 30,000 万元暂时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节
余募集资金议案》,决定公司使用“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用特种电缆”技改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147.88 万元支付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增资款,以便该
公司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公司独立董事樊余
仁先生、王跃堂先生和陆界平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安排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产品质量以及交货期的控制,有利于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该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八)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 2012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海洋工程、舰
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实施
地点由位于宝胜电缆城内的原址变更位于宝应县经济开发区的新址,新址面积
524.34 亩。公司独立董事樊余仁先生、王跃堂先生和陆界平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九)募集资金使用缓慢说明
1、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主要是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技术、政策、市场等方面变化影响因素超出原预计
范围,使得整体工作量加大、建设周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1)在项目筹建前期,按照环保、节能、高效的建设要求,公司计划选用
一批新型生产设备,在对新、老设备各项性能指标进行充分的对比分析和论证后,
确定项目工艺设计改进方案并实施。同时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到新厂区开工
建设,政府相关配套工程及设施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和施工,因而影响了募投项目
建设进度。
(2)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强项目监管措施,对项目建设的
开工手续审核检查力度加大,审批环节增多,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较长,给募投项
目的实施增加一定难度。
(3)国内及世界经济趋紧,国内重大项目建设延后或减少,特别是海洋风
电的发展速度不及预期,市场需求增速趋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同时还需兼顾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当前市场景气度状况,不能逆市场而冒险,
加之该项目属于成熟产业,无时效性。
(4)由于所采购设备和技术多为进口设备,购货周期、设备安装调试时间
较长。
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公司合理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的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益,不
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因涉及产业的相关技术已有了显著升级,该项目对于场地的布局、相关设备
的选型及定制方面更加趋于严谨,公司在进一步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对该项目
场地的布局方案、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为保障该项目的顺
利进行,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3、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所决定,仅涉及募投
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进度的推迟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可预见的不利影响,
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在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里已进行了及时、
准确、完整的披露。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
2011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1-6 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113.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7.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539.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如有) 金额(1) (2) 差额(3)=(2)-(1) (4)=(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
否 33,583.70 33,583.70 2,517.43 24,381.75 -9,201.95 72.60% — — 不适用 否
种电缆项目
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
否 18,151.90 18,151.90 0.00 18,151.90 0 100.00% 2014 年 11 月 368.50 否 否
特种电缆
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否 6,224.56 6,224.56 0.00 0 -6,224.56 — — — 不适用 否
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特种
否 27,153.58 27,153.58 0.00 19,005.70 -8,147.88- 100.00% 2012 年 2 月 39.77 否 否
电缆项目
合计 否 85,113.74 0.00 85,113.74 2,517.43 61,539.3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部分项目延后原因见本专项报告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缓慢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25,654.74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 1,560.98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见本专项报告三、(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特种电缆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7,153.53 万元,包括配套流动资金 8,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配套流动资金 8,000
万元。
注 3:“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特种电缆项目”截至 2012 年 3 月 13 日结余募集资金 8,147.88 万元。该结余募集资金 2012 年 6 月均用于对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增资投入,以便
该公司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上述事项已经 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注 4:“风电、核电与太阳新能源特种电缆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支付的土建工程款和设备款金额合计为 877.83 万元;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本期已实施
但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金额合计为 5,154.6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支付的土建工程款、设备款金额合计为 3,569.39 万元,共计尚未支付金额为 8,723.99 万元;铁路及轨
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完工尚未支付的土建工程款和设备款金额合计为 1,811.8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