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 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并经认真审核,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做强爆破产业”的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提升雷 鸣爆破的经营能力,推动雷鸣爆破公司抢占爆破工程市场,扩大爆破业务规模, 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发展。 2、本次增资完成后,雷鸣爆破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4、同意本次对雷鸣爆破公司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雷鸣科化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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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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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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