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17)详见2017年8月30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参股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
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2%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 4000 万元的价格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卡文迪许”)32%股权,分别以 3187.5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许永翔先生出让公司持
有的卡文迪许公司 25.5%的股权,拟以 812.5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张家港惠泽商务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出让公司持有的卡文迪许 6.5%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卡文迪许 2016 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6 年财务报告和卡文迪许公司提供的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
实际按照卡文迪许净资产估值的 40%估算,综合多种因素,双方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卡文迪许公司的股权。
详情请见2017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参股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
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2%股权的公告》(公告号:2017-020)。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2017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
2017-021)。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