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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194,096万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264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37,284.8万元,持有其 70%股权;
    临澧县道水河新和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15,979.2万元,
    持有其 3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服务费变动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预计项目投资为人民币 194,096 万元。公司拟与临澧县道水河新和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和晟公司”)合资成立临澧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 PPP 项目,预计项目投资约为人民币 194,096万元,主要建设范围为供水、城镇污水、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等,特许经营期为 30年(道路子项特许经营期为 20年),出水水质标准:一级 A标准。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264万元,其中新和晟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5,979.2 万元,持有其 30%股权;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37,284.8 万元,持有其
    70%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固废处理(不含危险品);水土保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管理;环境监测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临澧县水利局:地址为临澧县安福镇老正街 188号,负责人为颜勇。
    (二)临澧县道水河新和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建喜;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人民街社区居委会人民街 010 号(县政府大院办公楼一楼最西侧);经营范围:道水河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股东情况:
    临澧县财政局持股 100%。因公司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新和晟公司(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临澧县城区
    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3,264万元。
    2、出资方式:现金。
    3、利润分配:同股同权。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临澧县水利局(甲方)和项目公司(乙方)签署《临澧
    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 PPP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投资、建设本项目新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运
    营、管理、维护本项目全部项目设施;按本合同及各服务协议规定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权利。
    2、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道路子项特许经营权 20年),自合同生效日起
    算。
    3、期满移交: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乙方
    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三)协议签署:由临澧县水利局(甲方)和项目公司(乙方)签署《临澧
    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 PPP合同之供水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基本单价:临澧县现行自来水价。
    2、水价调价机制:在特许经营期内,自来水价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
    供水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统一价格的调整方案。
    3、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四)协议签署:由临澧县水利局(甲方)和项目公司(乙方)签署《临澧
    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 PPP合同之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基本单价:1.57元/吨。
    2、污水出水水质标准:一级 A。
    3、污水调价机制:运营期内,从第三个运营年开始(第三个运营年可以申
    请第一次调价),基于电费、人工费、药剂费和 CPI 的变化,每两年可根据本协议对污水处理价格进行调整。
    4、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按月结算并支付。
    5、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五)协议签署:由临澧县水利局(甲方)和项目公司(乙方)签署《临澧
    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 PPP合同之城佘市桥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基本单价:5.6元/吨。
    2、污水出水水质标准:一级 A。
    3、污水调价机制:运营期内,从第三个运营年开始(第三个运营年可以申
    请第一次调价),基于电费、人工费、药剂费和 CPI 的变化,每两年可根据本协议对污水处理价格进行调整
    4、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按月结算并支付。
    5、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六)协议签署:由临澧县水利局(甲方)和项目公司(乙方)签署《临澧
    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 PPP项目 PPP合同之非经营性内容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可用性服务费:道路子项 16,667,976.74元/年,其他子项 103,656,002.03元
    /年。
    2、运维服务费:结合 PPP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运营维护范围及标准,按照
    临澧县审计局审定的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运营维护总价。
    3、费用支付:可用性服务费自各子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运维服务费的支付:运维服务费自本子项项目包(或子项,视情形而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季度支付一次。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可利用已有运营管理经验,在未来不断提升项目运营水平,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同时,本项目的获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湖南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在常德市及周边区域进一步开展生态治理项目的投资拓展工作。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运维服务费变动风险:本项目存在一定运维服务费变动风险。
    解决方案:项目公司将加强自身管理,以达到能够足额支付运维服务费的绩效考核标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 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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