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
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