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ST 山水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游念东、总经理陆麟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韩文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后续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历史遗留债务较大,诉讼案件较多,资产处于抵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目前公司主
营业务仅为自有房屋租赁。尽管公司一直在努力解决,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基本面尚未得到大
的改善,公司盈利问题及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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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3 月 28 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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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9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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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ST 山水、山水文化
天龙集团 指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龙恒顺贸易 指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 指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金正电器 指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太原三晋大厦 指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 指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 指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俊人影业 指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前海山水天鹄 指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
真金磚公司 指 真金磚發展有限公司
深圳派德高 指 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森特派斯 指 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山水文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he landscape Culture Communication Co.,Ltd,ShanXi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LC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游念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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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戴蓉 乔莉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
世纪中心3号楼A座1007 卓越世纪中心3号楼A座1007
电话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传真 0755-23991460/0351-4039403 0755-23991460/0351-4039403
电子信箱 rong4506@163.com tljt600234@163.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3号楼
A座1006-1007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sswh600234@126.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临2017—031号、临2017—043号公告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临2017—031号、临2017—043号公告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山水 600234 *ST山水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061,151.34 7,330,183.32 -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40,573.37 2,224,118.86 -61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675,533.55 -5,739,003.59 86.0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72,288.35 7,678,321.67 -2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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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176,509.60 96,617,082.97 -11.84
总资产 481,698,690.07 498,853,497.37 -3.4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7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7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3 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9 4.64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4 -11.97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0,8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904,310.49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429,583.2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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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59,102.92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765,039.82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全资子公司天龙恒顺贸易对公司资产天龙大厦进
行出租管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706.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6.90 万元,营业利润-1,026.27
万元,较上年同期-590.03 万元亏损增加 436.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44.06 万元,
较上年同期 222.41 万元亏损增加 1,366.47 万元。增加亏损的原因主要是:(1)同期获得债务重
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下降;(2)开展业务支付租金、新增人员工资、办公
费增加、中介费用上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061,151.34 7,330,183.32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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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278,101.94
管理费用 10,226,303.80 5,745,054.29
财务费用 6,127,361.14 2,096,378.75 19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72,288.35 7,678,321.67 -220.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869.62 -928,800.0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46,276.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8,863.32 312,387.07 126.92
资产减值损失 431,163.76 5,076,665.04 -91.51
投资收益 447,906.35
营业外收入 904,640.49 8,400,000.00 -89.23
营业外支出 2,429,583.23 469,953.92 416.98
所得税费用 59,272 8,707.2 580.7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与上期基本持平。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物业管理相应成本。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为开展业务支付租金、新增人员工资、办公费增加、中介费用上升。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期计提三晋大厦欠款的利息收入,上年末三晋大厦债权已处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为开展业务支付租金、人员工资、办公费增加,本期
支付中介费用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期购买固定资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归还借款,同期无。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由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改为税金及附加核算。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同期计提三晋大厦债权的减值准备,上年末三晋大厦债权已处置。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被投资单位现金股利分配、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期为债务重组收益。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债务违约金。
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利润较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同期获得债务重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下降,同时为开展业务支付租金、新增人员工资、办公费增加、中介费用上升。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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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2,522,642.58 0.52 20,442,337.31 4.1 -87.66
预付账款 12,094.00 0.00 5,692.30 0.00 112.46
其他应收款 871,263.82 0.18 388,995.33 0.08 123.98
其他流动资产 1,159,338.56 0.24 794,400.95 0.16 45.94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预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预付协议酒店押金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代大厦商户垫付水、电、燃气及供暖费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增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数额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抵押情况:
抵押物权
贷款主 抵押贷款金
资产名称/面积 抵押贷款银行 利价值 抵押贷款期限
体 额(万元)
(万元)
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中国农业银行国
本公司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 ㎡ 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层、 华夏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000.00 898.00 2004.12.30-2006.12-29
14-24 层/3353.97 ㎡ 限公司太原分行
天龙大厦 2 幢 3 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 ㎡ 原市迎泽支行
天龙大厦2幢5、6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8718.38㎡ 原市迎泽支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事项的抵押情况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元(其中以
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2007 年 7 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将拥有本公司的上述债权出售给
DAC.CHINA.SOS(BARBADOS) .SRL(以下简称“DAC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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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29 日,DAC 公司与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DAC 公司将持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 万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
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龙力生物。
2013 年 12 月,龙力生物通知公司,其已与自然人黄国忠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我
公司拥有的所有债权全部不可撤销地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地
对本公司进行债务豁免。截至目前,对上述天龙大厦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5、6
层(8718.38 平方米)的抵押尚未解除。
资产查封情况
(1)因公司与深圳领跃、肇庆智华等诉讼事项,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606、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7、658 号民事
裁定书,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3,920,4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
价值的财产。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0 日,查封公司天龙大厦房产。
(2)因公司与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
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
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根据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
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
抵押等。
(3)因青岛与和田生物和本公司、黄国忠、丁磊、印象刘三姐保证合同纠纷案件,2015 年
2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初字第 615-2 号,
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为两年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房产,查封期限叁年(期限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4)2017 年 4 月 24 日,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江天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江苏
永禄粮油有限公司诉至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 年 5 月 4 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下达民
事裁定书(2017)苏 0282 民初 4210 号,冻结本公司、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2000
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益(含本公司、永禄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债
权)。
(5)因山西金正光学和公司与仙居园诉讼事项,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4)
并民初字第 454 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公司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位于经济开发
区并政经开地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期限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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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2017 年 3 月,公司代金正光学偿还全部款项,现与仙居园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6)2015 年 4 月 13 日,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同新物资将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正光学
起诉至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 年 4 月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晋 01 执恢 10 号裁定
冻结、扣划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的银行存款 522 万元及迟延履行的利息、执行费 53,536 元;若
银行存款不足,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7)2016 年 1 月 18 日,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融福通将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正光学起
诉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16 年 7 月 14 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晋 0105 民初 335 号民事判决,
判令金正光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融福通 325 万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息,自 2014 年 9 月 19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若金正光学不履行上述付款
义务,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7 年 5 月,公司已与融福通达成和解并代金正光学支付款项,现双方已不存在债权债务
关系,相关资产解封手续正在办理中。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太原三晋大厦原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拥有其 40.08%的股权,该公司不在本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2016 年末,公司对拥有其的债权处置完毕。2017 年 1 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对前述
40.08%的股权进行处置,2017 年 7 月 12 日,上述股权过户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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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天龙恒顺贸易、广西山水盛景、山水乐听
单位: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天龙恒顺贸易 注1 500 100% 804.65 169.40 — -23.63
广西山水盛景 注2 1,000 100% 0.05 -0.13 — —
山水乐听 注3 10,000 100% 924.19 624.19 — -34.22
注 1:天龙恒顺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的销售、酒类
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报告期内,其对本公司资产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
注 2:广西山水盛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经济信息资询;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销售文化用品、日用杂品、首饰、工艺品、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
建筑材料、矿产品。该子公司至今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对其进行处置。
注3:山水乐听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动画设计;摄影扩印服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承
办展览展示。该子公司至今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2)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前海山水天鹄 注4 1,000 100% 400.42 -44.69 — -162.64
注 4:前海山水天鹄 2016 年 11 月 14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
恒顺贸易持有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
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包括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机械设备、棉纱、针织品、塑胶
制品、木材、煤炭、沥青、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装潢材料(不含钢材)、矿产品、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等。目前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3)真金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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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真金磚發展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恒顺贸易持有
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为:贸易、物流。目前业务尚未开展。
(4)山西金正光学
单位: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山西金正光学 注5 15,385 65% 1,691.18 -2,192.58 — -116.11
注 5:2010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纳米系统”)签署
《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10,000 万元,韩国纳米公司拟以专利技
术和生产设备出资 5,385 万元成立山西金正光学,是 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投项目。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
料。根据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山西金正光学注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
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已经缴足,本公司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
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出资 5,029.71 万元。关于第二期出资,由于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撤回并终
止,加之股东数次发生变更等多种原因,作为募投项目的山西金正光学项目一直未能如期进行。
2014年12月31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不能正常运转,
并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算并解散。该事项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无新的进展。
该公司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人同新物资起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处于
执行阶段。
(5)北京俊人影业(不合并报表)
注 6:北京俊人影业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 45%
的股权)。经营范围为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
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济贸
易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租赁影视器材;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具用品、影视器材;企业策划;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本。北京俊人影
业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该公司未开展实质性的业务。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处置公司对俊人影业拥
有的 45%股权。目前,公司已与第三方达成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转让持有的俊人影业 45%股权及
该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和附属权益。
(6)原参股公司太原三晋大厦(不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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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三晋大厦原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小百货、酒的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原拥有其 40.08%股权。2017 年 1 月经
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将上述 40.08%的股权进行转让。2017 年 7 月,上述股权完成过户,公司
不再拥有其股权。
(7)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珠海金正电器(不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经营范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 营业收 净利
围 益 入 润
珠海金正 注7 1,000 100% 447.50 -2,764.36 — —
电器
注 7:珠海金正电器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
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对其进行处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史遗留债务较大,诉讼案件较多,主要资产天龙大厦处于抵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公司无主营业务支撑,融资能力尚未恢复,仍面临盈利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查询索引 期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2 月 10 日 http://www.see.com.cn 2017 年 2 月 11 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21 日 http://www.see.com.cn 2017 年 6 月 22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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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拟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40.08%股权的议案》
决议情况:审议通过
二、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
议案 1:审议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审议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审议公司《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 4:审议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5:《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6:《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7:《关于增补廖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8:《关于增补钟诗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决议情况: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 如未
是 如未能
否 能及
否 及时履
承 及 时履
有 行应说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 时 行应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 明未完
背景 类 方 内容 严 说明
行 成履行
型 格 下一
期 的具体
履 步计
限 原因
行 划
与再 其 吴太 2016 年 10 月,吴太交先 2016 年 10 月承诺借款给上市 是 是
融资 他 交 生与公司沟通,其为支持 公司,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相关 公司恢复经营能力和健康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吴太交先
的承 发展,拟向公司提供总额 生已向上市公司提供 1220 万
诺 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元,剩余部分将根据公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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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开 分期提供。
拓经营和资金周转。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796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基本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流
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23,981.20 万元,非流动资产 47,354.81 万元中,投资性房地产 45,403.03
万元、固定资产 71.67 万元、无形资产 603.22 万元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山水文化已在财务报表
附注二、(二)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
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未涉及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示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经营风险合理。
(二)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强调的事项,2017年,公司积极推进处置低效和不良资产的工作,对
原设立的未开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处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关于俊人影业45%的股权,目前公司已与第三方达成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同时,根据公司
解决历史债务,推动债务重组的工作要求,公司与债权人青岛百华盛进行债务重组谈判,在不高
于6000万元的金额内解决公司对其的债务。此事项,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此外,公司正在加快
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解决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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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 10 起,涉案金额 121,877,544.36 元。
累计影响本公司债务账面价值 118,201,643.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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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由
备注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案由 涉案金额 判决情况
深圳领跃 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351,787.95 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注 1
肇庆智华 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 货款纠纷案件 43,334.00 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注 1
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本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15,074,244.20 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注 2
本公司、黄国忠、丁磊、
青岛和田生物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 20,000,000.00 一审已判决,公司正在上诉 注 3
印象刘三姐
本公司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
中教仪器 珠海金正电器、本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8,071,462.00 注4
责任
景华 本公司 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 借款合同纠纷 49,605,648.17 本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注5
成都晨宇通 本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1,518,300.00 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注6
绵阳耀达 本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案件 2,829,000.00 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注7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山西金正光学偿付;本公司承担补
同新物资 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4,383,768.04 注8
件 充赔偿责任
冻结本公司、永禄公司的银行存款
2000 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相应
天油公司 本公司、永禄公司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票据追索权纠纷 20,000,000.00 注9
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益(含本公司、
永禄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深圳市领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领跃”、肇庆智华光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肇庆智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简称“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金正光学”、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和田生物”、广西印象刘三姐
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象刘三姐”、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教仪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器”、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盛景”、成都晨宇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晨宇通”、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绵阳耀达”、太原市同新
物资有限公司简称“同新物资”、浙江天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天油公司”、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简称“永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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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606、
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7、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
户人民币共计 3,920,4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
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0 日,查封
公司天龙大厦房产。
注 2:2006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与农行太原国贸支行签定《借款合同》晋贸农银借字(2006)
第 018 号】,同日,在该行办理了 788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并签定《最高额抵押合同》【晋贸
农银高抵字(2004)第 002 号】(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第 2 幢第 4
层/4359.19 ㎡)。期后公司归还 11 万元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余额为 777 万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要求判令本公司
偿还所欠其贷款本金 777 万元及至实际支付本金之日的利息。并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 万元或查
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下达(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判决书,判
决: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国贸支行借款本金 777 万元及利息(自 2006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07 年 5 月 13 日止按年
利率 6.696%支付利息,自 2007 年 5 月 14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 10.044%支付利息)。案件受
理费 71,190.00 元,由本公司负担;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
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
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
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根据市政规划,
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
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
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注 3: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
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
自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
了 2,000 万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印象刘三姐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
财产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交通银行青
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00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印象刘三姐、
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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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
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 年 2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本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9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号为 199700071 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 199600031 号,位于太原
市平阳路 130 号的土地,证号为 19982063 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同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本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91 号(现为 289 号)1 幢和 2 幢的房产,
证号为 20112209 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
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2015 年 9 月 24 日,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支付自 2014 年 9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违约金 582.75 万元,并赔偿利
息损失 119.74 万元。公司代理人已当庭提出异议。
2017 年 5 月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4)青金商初字第 615 号。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青岛和田生物本金人民币 19,957,524 元及利息(自 2014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担保费 100 万元以及律师代理费
58 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 147,6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
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忠、丁磊共同负担。公司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
公司也在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对于公司最终承担的债务金额暂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本报告
期公司针对该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
注 4:珠海金正电器承诺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欠中教仪器的 800 万元的货款结汇给中教
仪器,同时公司为该 800 万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1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及 2011 年 7 月 29 日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签订<债务担保合同>的议案》。
由于珠海金正电器已经无力偿还该款项,公司对该 800 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已经全额计提损失。
2014 年 7 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海金正
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
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第 409-1
号、第 409-2 号、第 409 号-3 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予以查
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房
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
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珠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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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初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元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向法院提交材料上诉。
2015 年 6 月 29 日,中国教学仪器以急需使用担保物为由,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对本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的查封;解除
对本公司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291 号土
地的查封;解除对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冻结;
解除对本公司对广西盛景的股权的冻结。
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民事判决书,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
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 5:2014 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 6,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 4,000 万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
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为年息 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51%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201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864 号裁定书,
裁决本公司向景华偿还本息 48,050,056.17 元,律师费 1,113,000.00 元,差旅等费用 4,976.00
元。黄国忠、丁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费 437,616.00 元由本公司、黄国忠、丁磊共同
承担。
注 6:成都晨宇通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50 万元。成都晨宇通向成
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水文化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 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
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本案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2015 年 11 月 11 日成
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武侯民初字第 2800 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山水文化向晨宇通
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 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
本公司不服,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
事裁定书(2015)成民管终字第 1116 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裁定为终审裁定。
注 7:绵阳耀达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280 万元。绵阳耀达向山西省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80 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
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下达
(2015)迎商初字第 24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应向绵阳耀达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80 万元
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本金 280 万元计,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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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计算)。案件受理费 29,200.00 元由本公司承担。
注 8:2015 年 4 月 13 日,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同新物资将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正光学
起诉至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 年 12 月 12 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并民初字第 288 号民事判决,判令金正
光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同新物资 4,345,008.04 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息,自 2014 年 9 月 19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若金正光学不履行上述付款义
务,本公司应在十日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7 年 4 月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晋 01 执恢 10 号裁定
冻结、扣划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的银行存款 522 万元及迟延履行的利息、执行费 53,536 元;若
银行存款不足,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阶段。
注9:2017年4月24日,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浙江天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江苏永禄
粮油有限公司诉至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年5月4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
(2017)苏0282民初4210号,冻结本公司、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0万元或查封、
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益(含本公司、永禄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1 日,山西证监局向公司股东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17]1 号)(详见公司临 2017—014 号公告)。上述股东已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罚款。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详见本报告“第
五节 重要事项”中“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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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10 月,公司主要股东吴太交先生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主要用于公司开拓经营和资金周转。(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临 2016—089 号公
告)。
根据上述约定,2017 年 3 月,公司与股东吴太交签署相关协议,向吴太交借款 700 万元;2017
年 5 月,公司向吴太交借款 280 万元;2017 年 6 月,公司向吴太交借款 240 万元。截止本报告出
具日,公司向吴太交借款合计 1220 万元。后续公司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 8000 万元额度内向吴
太交申请借款资金。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晋大厦原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0.08%的股权,公司不合并其会计报表。经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三晋大厦 40.08% 的股权。2017 年 7 月,上述股权已完成过户。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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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系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珠海金正电器 其他 7,286,070.54 7,286,070.54
田学毅 其他 680,544.00 25,920.00 706,464.00
黄国忠 其他 36,551.65 36,551.65
吴太交 其他 12,311,843.33 12,311,843.33
合计 7,286,070.54 7,286,070.54 717,095.65 12,337,763.33 13,054,858.98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公司应收珠海金正电器主要是借款及应收销售货款;2、公司应付田学毅
主要是借款及利息;3、公司与黄国忠往来款主要是借款及利息;4 公司与
吴太交往来款是借款及利息。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 1、公司计提田学毅的利息 25,920;2、公司计提吴太交借款利息 111,843.33。
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
响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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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天龙恒顺贸易公司资产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委托期限为
五年。已与 17 家承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2017 年 1 月—6 月租金收益总额为 706.12 万元。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发生 担保是 关
是否存 是否为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 否已经 担保是 担保逾 联
在反担 关联方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协议 起始日 到期日 类型 履行完 否逾期 期金额 关
保 担保
的关 签署 毕 系
系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26,2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2,199,579.1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2,199,579.1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9.7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担保事项,且解除了一项以
前年度的担保。具体如下:
1、 本报告期减少的一项担保事项
2011年12月29日,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太原市
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
学向仙居园借款5,400,000.00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借
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止。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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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已代金正光学清偿完毕所有本金和利息,与其不再存在债
权债务关系。
2、以前年度的担保事项仍有两项,即:(1)2011
年3月,本公司同意为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代控
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开具购买设备全额信用证
6,232,500.00美元出具保函的事项。截止2017年6月30日,
山西金正光学尚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公司账面
担保金额40,471,362元。(2)2011年本公司为子公司珠
海金正电器欠中教仪器8,000,000.00元货款提供连带担
保责任的事项。2017年6月30日计提利息226,200元,该事
项公司担保额期末合计11,728,217.19 元。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借款事项
(1)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百华盛借款本金余额为 42,920,000.00 元,欠息 30,914,6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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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合计 73,834,655.25 元。
公司已与债权人进行谈判,履行决策程序后在不高于 6000 万元金额的范围内彻底解决该债务。
(2)与景华借款:
2014 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 60,000,000.00 元(公司实际向
景华借款 40,000,000.00 元)借款利率为年息 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 40,000,000.00 元,欠息 12,553,874.42
元。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时任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所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被公开拍卖,
上述股份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划转至森特派斯名下,黄国忠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黄国忠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委托代理人徐永峰和林岳辉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6,521,84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4%。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其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未有单
独取得公司控股权的意愿,亦未作出对公司控制权的相应安排。
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深圳派德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山水文化 25,164,647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43%。
公司第三大股东为南京森特派斯,通过竞拍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9.88%。
根据上述三大股东对公司的说明,三方不属于一致行动关系;根据公司现状及主要股东的实
际情况,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亦无实际控制人。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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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66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比例 况
期末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全称) 增减 (%) 股份状 数
份数量
态 量
南京森特派斯 20,000,00 20,000,000 9.88 0 0 境内非国有法
无
投资有限公司 0 人
钟安升 0 11,033,598 5.4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连妙琳 0 8,855,382 4.3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刘晓聪 6,452,770 3.19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深圳派德高管 6,443,729 3.18 0 0 境内非国有法
理咨询有限公 无 人
司
连妙纯 0 5,835,893 2.8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郑俊杰 0 5,400,229 2.6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侯武宏 0 5,396,743 2.6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林纯荣 5,281,837 2.6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吴太交 0 5,257,018 2.6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量 种类 数量
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钟安升 11,033,598 人民币普通股 11,033,598
连妙琳 8,855,382 人民币普通股 8,855,382
刘晓聪 6,452,770 人民币普通股 6,452,770
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 6,443,729 6,443,729
人民币普通股
司
连妙纯 5,835,893 人民币普通股 5,83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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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郑俊杰 5,400,229 人民币普通股 5,400,229
侯武宏 5,396,743 人民币普通股 5,396,743
林纯荣 5,281,837 人民币普通股 5,281,837
吴太交 5,257,018 人民币普通股 5,257,01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琳、连妙纯及侯武宏等 5 人因签订《一致
动的说明 行动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18.04%的股份;吴太
交、周晓艳、赵明贤、林宁耀及深圳派德高等五方因签订《一致行动
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12.43%的股份。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无
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李丹青 董事 离任
刘国强 董事 离任
张阳 监事 离任
何永磊 监事 离任
陈之刚 副总经理 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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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廖鸣 监事 聘任
钟诗莹 监事 聘任
郝一鸣 副总经理 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4 月 1 日,张阳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
2017 年 4 月 1 日,陈之刚因个人原因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郝一鸣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13 日,李丹青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
2017 年 6 月 21 日,何永磊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廖鸣、钟诗莹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监事
2017 年 7 月 19 日,刘国强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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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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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22,642.58 20,442,337.3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509,489.24 3,590,968.88
预付款项 12,094.00 5,692.3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71,263.82 388,995.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3,781.00 83,011.7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59,338.56 794,400.95
流动资产合计 8,158,609.20 25,305,406.5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454,030,300.00 454,030,300.00
固定资产 2,673,538.91 2,138,484.71
在建工程 10,870,991.96 11,347,156.1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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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无形资产 5,965,250.00 6,032,15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3,540,080.87 473,548,090.83
资产总计 481,698,690.07 498,853,497.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750,000.00 17,5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066,545.53 18,237,899.65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22,740.80 489,612.76
应交税费 12,494,041.72 12,704,318.73
应付利息 17,491,968.38 16,488,267.3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8,075,004.51 199,647,351.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2,400,300.94 265,117,450.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5,540,827.92 18,131,534.9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811,966.43 98,811,96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4,352,794.35 116,943,501.41
负债合计 376,753,095.29 382,060,951.58
33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8,972,678.80 328,972,678.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58,859,859.10 -447,419,285.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176,509.60 96,617,082.97
少数股东权益 19,769,085.18 20,175,462.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945,594.78 116,792,545.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1,698,690.07 498,853,497.37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8,374.86 42,398.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509,489.24 3,590,968.88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627,690.45 11,210,825.95
存货 80,633.50 79,864.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59,338.56 794,400.95
流动资产合计 21,715,526.61 15,718,458.5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739,073.35 14,739,073.35
投资性房地产 454,030,300.00 454,030,300.00
固定资产 2,537,992.95 2,039,374.82
34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在建工程 86,000.00 550,4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1,393,366.30 471,359,148.17
资产总计 493,108,892.91 487,077,606.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750,000.00 17,5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074,653.57 14,246,007.69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398,552.06 408,118.05
应交税费 12,501,100.43 12,452,711.16
应付利息 17,491,968.38 16,488,267.3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5,775,126.73 166,542,060.8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5,991,401.17 227,687,165.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4,475,585.13 17,160,796.1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811,966.43 98,811,96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3,287,551.56 115,972,762.54
负债合计 359,278,952.73 343,659,927.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35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8,972,678.80 328,972,678.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未分配利润 -410,206,428.52 -400,618,689.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829,940.18 143,417,679.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3,108,892.91 487,077,606.69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合并利润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7,061,151.34 7,330,183.32
其中:营业收入 7,061,151.34 7,330,183.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771,793.96 13,230,485.15
其中:营业成本 278,101.9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708,863.32 312,387.0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0,226,303.80 5,745,054.29
财务费用 6,127,361.14 2,096,378.75
资产减值损失 431,163.76 5,076,665.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7,906.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262,736.27 -5,900,301.83
加:营业外收入 904,640.49 8,4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429,583.23 469,953.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787,679.01 2,029,744.25
减:所得税费用 59,272.00 8,707.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846,951.01 2,021,037.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440,573.37 2,224,118.86
少数股东损益 -406,377.64 -203,081.8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846,951.01 2,021,037.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440,573.37 2,224,118.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06,377.64 -203,081.8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4,978,631.50 6,101,016.66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665,068.68 243,553.7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069,441.71 4,490,917.28
财务费用 6,105,007.66 1,713,263.88
37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减值损失 675,523.72 5,324,194.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7,906.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088,503.92 -5,670,912.83
加:营业外收入 8,4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99,234.90 375,45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587,738.82 2,353,637.1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587,738.82 2,353,637.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587,738.82 2,353,637.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33,826.70 8,010,204.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8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2,974.86 7,373,151.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46,801.56 15,383,355.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17,160.44 70,626.5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69,749.44 3,152,603.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90,969.71 1,037,210.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41,210.32 3,444,592.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19,089.91 7,705,033.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72,288.35 7,678,321.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8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106.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7,906.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49,036.73 928,800.0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036.73 928,8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869.62 -928,8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00,000.00
39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00,00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46,27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46,276.00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46,276.00 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919,694.73 6,749,521.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42,337.31 704,659.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22,642.58 7,454,181.36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87,814.35 6,535,204.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75,655.21 7,413,578.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63,469.56 13,948,782.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37,060.96 64,960.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08,134.92 3,152,603.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61,388.87 819,033.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487,614.64 8,916,426.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94,199.39 12,953,02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0,729.83 995,758.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8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106.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7,906.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3,216.13 928,800.0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216.13 928,8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690.22 -928,8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00,00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7,98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7,984.00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2,016.00 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5,976.39 66,958.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398.47 53,525.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8,374.86 120,484.00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41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具 一般
库 其他综 项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 存 合收益 储
先 续 准备
他 股 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 202,445,880.00 328,972,678.80 12,617,809.90 -447,419,285.73 20,175,462.82 116,792,545.79
额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202,445,880.00 328,972,678.80 12,617,809.90 -447,419,285.73 20,175,462.82 116,792,545.79
额
三、本期增减变 -11,440,573.37 -406,377.64 -11,846,951.01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11,440,573.37 -406,377.64 -11,846,951.01
总额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2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202,445,880.00 328,972,678.80 12,617,809.90 -458,859,859.10 19,769,085.18 104,945,594.78
额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项目 减: 专
具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库 其他综 项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 存 合收益 储
先 续 准备
他 股 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61,689,023.20 21,533,317.01 68,353,016.51
43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额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61,689,023.20 21,533,317.01 68,353,016.51
额
三、本期增减变 2,224,118.86 -203,081.81 2,021,037.05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2,224,118.86 -203,081.81 2,021,037.05
总额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44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59,464,904.34 21,330,235.20 70,374,053.56
额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 专项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合收益 备
一、上年期末余 202,445,880.00 328,972,678.80 12,617,809.90 -400,618,689.70 143,417,679.00
额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202,445,880.00 328,972,678.80 12,617,809.90 -400,618,689.70 143,417,679.00
额
三、本期增减变 -9,587,738.82 -9,587,738.82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9,587,738.82 -9,587,738.82
45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总额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202,445,880.00 328,972,678.80 12,617,809.90 -410,206,428.52 133,829,940.18
额
项目 上期
46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 专项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合收益 备
一、上年期末余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16,430,758.25 92,077,964.45
额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16,430,758.25 92,077,964.45
额
三、本期增减变 2,353,637.17 2,353,637.17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2,353,637.17 2,353,637.17
总额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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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14,077,121.08 94,431,601.62
额
法定代表人:游念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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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其前身系太原天龙
商业贸易集团总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后经山西省
体改委[晋经改(1992)第 54 号]文件批准,于 1992 年 10 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组设立为股
份制企业,总股本 6,3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 6,386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发字(2000)48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000 万股,2000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9,386
万股。2007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实
施后,股本总额变更为 14,460.42 万股。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460.42 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 10 股送 4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
民币 20,244.588 万股。2014 年 3 月 18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更名为山西
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20,244.588
万股。
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目
投资;文艺演出项目投资;电影院线的投资;书刊出版的策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
信息咨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
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烟酒(只限分公司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以《出版物经营
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截止目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说明详见附注十(一)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2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3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4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2 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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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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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
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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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
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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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
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
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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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
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
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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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
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
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
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机制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
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
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
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
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
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然而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
回日的摊余成本。
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 应收款项分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指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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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计计算)达到应收款项余额的 10%
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领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
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其中:1 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 年 15
2-3 年 30
3 年以上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
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一般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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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
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
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
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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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
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
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
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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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
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
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
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
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
余股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
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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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2、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安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
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
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
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5-35 4 2.74-3.84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4 6.40-19.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4 9.60-19.2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4 9.60-19.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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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
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
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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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按期初期末简单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
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 50 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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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
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
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
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
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
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
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
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能够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十
年的期限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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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
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
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
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
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
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
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
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
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五、(十六) 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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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高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
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
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
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详见本附注“五、(二十) 预计负债”。
2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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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
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心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
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
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木计入当期
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
资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按
有关合同或协约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定。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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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领(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领计
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领(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领计
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
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
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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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
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
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
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行税额后 17%、5%
的余额
房产税 租金收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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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0 元/平方米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611,289.07 42,177.69
银行存款 1,911,353.51 20,400,159.62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522,642.58 20,442,337.3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有银行存款 904.07 元处于冻结状态。
期末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
项。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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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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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9,678,782.18 93.19 6,169,292.94 63.74 3,509,489.24 9,422,118.23 93.02 5,831,149.35 61.89 3,590,968.88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707,244.74 6.81 707,244.74 100.0 707,244.74 6.98 707,244.74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0,386,026.92 6,876,537.68 3,509,489.24 10,129,362.97 100.00 6,538,394.09 3,590,968.88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零星售货款 24,735.25 24,735.2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82,509.49 682,50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707,244.74 707,244.74
71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631,663.95 81,583.2 5.00
1至2年 1,151,200.00 172,680.00 15.00
2至3年 1,401,269.27 420,380.78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计 9,678,782.18 6,169,292.94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38,143.5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公司 2,809,133.22 27.73% 605,893.98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1,985,877.70 19.61% 1,985,877.70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 1,807,410.20 17.84% 1,807,410.20
司 72 / 142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375,000.00 13.57% 68,750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82,509.49 6.74% 682,509.49
合计 8,659,930.61 85.49% 5,150,441.37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094 0.1 5,692.30 0.05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12,106,202.42 99.90 12,106,202.42 99.95
合计 12,118,296.42 100.00 12,111,894.72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已对预付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2,106,202.42 元。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韩国威尔泰克公司 12,106,202.42 99.90
万仕道(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0,000 0.08
深圳市华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2,094 0.02
合计 12,118,296.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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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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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9、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
按信用风险 20,742,857.82 75.78 19,871,594 95.80 871,263.82 20,167,569.16 75.26 19,778,573.83 98.07 388,995.33
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
单项金额不 6,628,561.05 24.22 6,628,561.05 100.00 6,628,561.05 24.74 6,628,561.05 100.00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27,371,418.87 100.00 26,500,155.05 871,263.82 26,796,130.21 100.00 26,407,134.88 388,9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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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615,665.50 30,783.28 5.00
1至2年 190,770.00 28,615.5 15.00
2至3年 34,404.00 10,321.20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200,288.60 100,144.30 50.00
4至5年 80.00
5 年以上 19,701,729.72 19,701,729.72 100.00
合计 20,742,857.82 19,871,594.00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零星押金 25,000.00 25,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28,561.05 6,628,561.0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3,020.1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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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26,330,190.77 26,330,190.77
业务周转金 313,340.95 236,788.6
押金 328,410.00 163,910.00
其他 399,477.15 65,240.84
合计 27,371,418.87 26,796,130.21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珠海金正电器 借款 6,603,561.05 5 年以上 24.13 6,603,561.05
有限公司
山西省瑞丰药 借款 3,900,000.00 5 年以上 14.25 3,900,000.00
业有限公司
河西商场 借款 2,411,866.80 5 年以上 8.81 2,411,866.80
太原洗涤剂厂 借款 2,335,551.17 5 年以上 8.53 2,335,551.17
广州市陆顺物 借款 2,004,197.13 5 年以上 7.32 2,004,197.13
流有限公司
合计 / 17,255,176.15 63.04 17,255,176.15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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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105,978.15 105,978.1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
产
建造合同形成
的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
低值易耗品 83,781.00 83,781.00 83,011.77 83,011.77
合计 189,759.15 105,978.15 83,781.00 188,989.92 105,978.15 83,011.77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转回或转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其他
销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105,978.15 105,978.15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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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159,338.56 794,400.95
合计 1,159,338.56 794,400.95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投资
本期
被投资 本 本 本 本 单位
现金
单位 期 期 期 期 持股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红利
增 减 增 减 比例
加 少 加 少 (%)
山西圆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6.73
缘宾馆
有限公
司
合 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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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权益 可供出售债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合计
工具 工具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500,000.00 500,000.00
本期计提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 500,000.00 500,000.00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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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追
期初 权益法下确 其他综 其他 宣告发放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加 计提减 其
余额 减少投资 认的投资损 合收益 权益 现金股利 余额 余额
投 值准备 他
益 调整 变动 或利润
资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太原市三晋大 400,800.00 400,800.00
厦有限公司(1)
珠海市金正电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器有限公司(2)
小计 10,400,800.00 400,8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0,400,800.00 400,8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说明
(1)公司本期对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处置,处置金额全部计入投资收益;
(2)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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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8、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期初余额 454,030,300.00 454,030,300.00
二、本期变动
加:外购
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转入
企业合并增加
减:处置
其他转出
公允价值变动
三、期末余额 454,030,300.00 454,030,300.00
四、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天龙大厦 1 幢房产及 2 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面积合计 771.90
平方米外)共计 37,963.04 平方米出租房屋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由于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所
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
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并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评估机构至少每年末进行评估作为公司计量公允价
值的基础。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业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万隆
评报字(2017)第 1064 号《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投资性
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72,324.87 4,522,938.40 3,788,943.42 1,101,793.00 12,085,999.69
2.本期增加金额 725,200.89 725,200.89
(1)购置 725,200.89 725,200.89
(2)在建工程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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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672,324.87 4,522,938.40 4,514,144.31 1,101,793.00 12,811,200.5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955,666.60 3,469,440.82 2,658,452.42 579,033.24 8,662,593.08
2.本期增加金额 48,867.36 59,640.78 55,372.95 26,265.60 190,146.69
(1)计提 48,867.36 59,640.78 55,372.95 26,265.60 190,146.6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004,533.96 3,529,081.60 2,713,825.37 605,298.84 8,852,739.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2,339.78 977,641.92 254,940.20 1,284,921.9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52,339.78 977,641.92 254,940.20 1,284,921.9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67,790.91 941,517.02 822,677.02 241,553.96 2,673,538.91
2.期初账面价值 716,658.27 1,001,157.80 152,849.08 267,819.56 2,138,484.7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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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钢结构厂房工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程
弱电项目 11,764.16 11,764.16
天龙大厦视频 550,400.00 550,400.00
安防监控工程
OA 软件 86,000.00 86,000.00
合计 10,870,991.96 10,870,991.96 11,347,156.12 11,347,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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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工程累计 其中:本
利息资本 本期利息
项目名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其他 期末 投入占预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工程进度 化累计金 资本化率
称 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 余额 算比例 资本化 源
额 (%)
金额 (%) 金额
山西金 26,100,000.00 10,784,991.96 10,784,991.96 41.32% 41.32% 自筹
正光学
厂房
弱电项 13,515.66 11,764.16 11,764.16 100% 100% 自筹
目
天龙大 688,000.00 550,400.00 550,400.00 100% 100% 自筹
厦视频
安防监
控工程
OA 软件 136,000 86,000.00 86,000.00 63.24% 63.24% 自筹
合计 11,347,156.12 86,000.00 562,164.16 10,870,9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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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
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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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58,072.24 30,129,350.00 30,787,422.24
2.本期增加金额 66,900.00 66,900.00
(1)计提 66,900.00 66,9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724,972.24 30,129,350.00 30,854,322.2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0,167,750.00 20,167,75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0,167,750.00 20,167,75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965,250.00 5,965,250.00
2.期初账面价值 6,032,150.00 6,032,15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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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负债 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395,247,865.70 98,811,966.43 395,247,865.70 98,811,966.43
变动
合计 395,247,865.70 98,811,966.43 395,247,865.70 98,811,966.4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1,914,607.10 70,558,509.54
可抵扣亏损 185,006,617.51 199,568,752.57
合计 256,921,224.61 270,127,262.1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7 38,475,362.07 38,475,362.07
2018 10,885,213.84 10,885,213.84
2019 33,044,643.34 33,044,643.34
2020 19,378,520.74 19,378,520.74
2021 83,222,877.52 97,785,012.58
合计 185,006,617.51 199,568,752.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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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6,750,000.00 17,55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 16,750,000.00 17,5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 16,750,000.00 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的 7,770,000.00 元抵
押借款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 8,980,000.00 元抵押借款。抵押物为本公司拥有的部
分房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6,75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7,770,000.00 6.70% 2007-5-13 10.0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580,000.00 5.58% 2005-12-29 7.5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注) 6,400,000.00
合计 16,75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10,000,000.00 元,
期限一年,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偿还其中的 6,500,000.00 元。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4 日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6,500,000.00 元,但未签署借款合同,无利息,期后公
司归还 100,000.00 元,借款余额为 6,400,000.00 元。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还款
协议,约定以先还本再还息的方式在 2018 年 12 月将全部本金利息归还完毕。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已偿还本金 800,000 元,借款余额合计为 8,98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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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款 3,987,491.96 3,987,491.96
材料款 3,256,021.27 4,427,375.39
其他 9,823,032.30 9,823,032.30
合计 17,066,545.53 18,237,899.6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987,491.96 企业资金紧张
杭州东视音像科技有限公司 1,165,098.62 企业资金紧张
沈阳空调器厂 519,380.82 企业资金紧张
富裕注塑制模(东莞)有限公司 489,335.20 企业资金紧张
东莞市企石东山泡沫厂 369,104.91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6,530,411.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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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29,585.56 3,956,772.62 3,943,079.30 443,278.8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60,027.20 481,010.01 461,575.29 79,461.92
计划
三、辞退福利 491,270.84 491,270.84 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0.0 0.0 0.0
利
合计 489,612.76 4,929,053.47 4,895,925.43 522,740.80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53,944.71 3,626,493.65 3,617,938.36 62,500.00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3,000.00 0.00 0.00 3,000.00
三、社会保险费 11,945.09 209,800.97 206,573.88 15,172.1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492.90 184,520.53 182,102.16 12,911.27
工伤保险费 509.68 9,884.95 9,582.68 811.95
生育保险费 942.51 15,395.49 14,889.04 1,448.96
四、住房公积金 13,855.00 120,478.00 113,167.00 21,166.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346,840.76 5,400.06 341,440.70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429,585.56 3,956,772.62 3,943,079.30 443,278.8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7,174.20 458,117.13 438,716.19 76,5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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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失业保险费 2,853.00 22,892.88 22,859.10 2,886.78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60,027.20 481,010.01 461,575.29 79,461.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57,379.16 235,966.36
消费税
营业税 3,281,557.96 3,281,557.96
企业所得税 0.00 164,062.68
个人所得税 625,310.42 626,206.0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8,779.28 237,274.35
房产税 6,601,119.41 6,601,119.41
教育费附加 102,761.66 101,689.00
土地使用税 1,281,678.91 1,349,909.56
地方教育费附加 24,944.63 24,942.33
价格调控基金 47,223.24 47,223.24
河道管理费 33,287.05 34,367.76
合计 12,494,041.72 12,704,318.73
3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7,491,968.38 16,488,267.38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
利息
合计 17,491,968.38 16,488,267.3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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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 12,711,394.77 资金紧张
贸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4,780,573.61 资金紧张
合计 17,491,968.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 162,409,304.44 160,398,327.85
质押保证金代偿银行借款及 20,982,393.07 20,982,393.07
担保费
工程款 5,205,947.40 5,210,189.4
中介机构费 2,070,000.00 4,790,754.75
职工改制费 3,390,605.66 3,723,794.82
押金及供应商欠款 2,415,058.48 2,840,064.95
其他 1,601,695.46 1,701,826.81
合 计 198,075,004.51 199,647,351.6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73,834,655.25 企业资金紧张
景华 52,553,874.42 企业资金紧张
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982,393.07 企业资金紧张
职工改制费用及宿舍维修 5,984,385.26 企业资金紧张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00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156,155,308.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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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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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11,502,017.19 11,728,217.19 系法院判决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形成
未决诉讼 1,749,546.38 1,833,546.38 系根据律师意见形成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4,879,971.41 1,979,064.35 系法院判决本公司应付供应商金额
未支付诉讼判决
与账面应付账款余额的差额
合计 18,131,534.98 15,540,827.92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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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6,354,302.81 66,354,302.81
其他资本公积 262,618,375.99 262,618,375.99
合计 328,972,678.80 328,972,678.80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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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2,617,809.90 12,617,809.90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47,419,285.73 -461,689,023.2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47,419,285.73 -461,689,023.2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440,573.37 2,224,118.86
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58,859,859.10 -459,464,904.3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061,151.34 278,101.94 7,330,183.32
其他业务
合计 7,061,151.34 278,101.94 7,330,1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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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268,381.0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919.35 25,669.89
教育费附加 12,429.49 11,001.37
资源税
房产税 472,597.35
土地使用税 109,465.26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80,356.81
地方教育费附加 8,286.35 7,334.73
河道管理费 808.71
合计 708,863.32 312,387.07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063,790.85 2,660,007.54
离职补偿 584,327.09 60,100
福利费 71,243.60 52,700.00
运杂费 148,399.54 146,737.67
业务招待费 256,922.73 36,514.43
税费 176.57 660,872.68
差旅费 1,322,921.09 384,776.91
修理费 38,266.25 11,885.00
租赁费 480,000.00 142,718.9
董事会费 40,514.88 29,382.76
折旧费 198,026.65 60,427.48
水电电话费 58,564.65 130,431.39
办公费 296,609.23 76,146.76
无形资产摊销 66,900 66,900.00
诉讼费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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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中介费、咨询费及其他 2,436,840.67 1,225,452.77
合计 10,226,303.80 5,745,054.29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6,133,644.33 2,095,557.22
减:利息收入 -13,298.61 -1,836.97
手续费 7,015.42 2,658.50
合计 6,127,361.14 2,096,378.75
66、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431,163.76 5,076,665.04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431,163.76 5,076,665.04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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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00,8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47,106.35
收益
合计 447,906.35
69、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904,310.49 1,800,00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短线交易收益 6,600,000.00
其他
合计 904,640.49 8,4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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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70、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担保及诉讼损失 2,429,583.23 469,953.92
合计 2,429,583.23 469,953.92
7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9,272 8,707.2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计 59,272 8,707.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及其它 599,676.25 771,314.05
利息收入 13,298.61 1,836.97
营业外收入 6,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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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612,974.86 7,373,151.02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支出 5,673,137.67 2,786,612.88
手续费支出 7,015.42 2,258.5
往来款及其他 3,761,057.23 655,720.92
合计 9,441,210.32 3,444,592.30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单位借款 8,600,000
收到其他单位借款利息
合计 8,6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其他单位借款 17,446,276.00
合计 17,446,276.00
7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846,951.01 2,021,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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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加:资产减值准备 431,163.76 5,076,665.0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190,146.69 60,294.48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6,900.00 66,90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133,644.33 2,095,557.2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47,906.3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9.23 -133.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3,265,765.75 -1,813,723.45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7,064,282.29 171,724.33
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72,288.35 7,678,321.6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22,642.58 7,454,181.3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0,442,337.31 704,659.6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919,694.73 6,749,521.6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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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522,642.58 20,442,337.31
其中:库存现金 611,289.07 42,177.6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911,353.51 20,400,159.6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22,642.58 20,442,337.3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04.07 冻结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667,790.91 抵押、查封
无形资产 5,965,250.00 查封
投资性房地产 454,030,300.00 抵押、查封
合计 460,664,244.98 /
其他说明:
1、 冻结情况:
(1)货币资金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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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所持股权被冻结情况详见附注十二、(二)1。
2、抵押情况:
资产名称/面积 贷款主体 抵押贷款银行 抵押物权利 抵押贷款金
抵押贷款期限
价值(万元) 额(万元)
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本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国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m 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层 本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
1,000.00 898.00 2004.12.30-2006.12.29
\14-24 层/3353.97m 限公司太原分行
天龙大厦 2 幢 3 层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太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m 原市迎泽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5、6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太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层/8718.38m 原迎泽支行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元(其中以
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2007 年 7 月,
获 知 中 国 东 方 资 产管 理 公 司 太 原 办 事处 已 将 拥 有 本 公 司的 债 权 出 售 给
DAC.CHINA.SOS(BARBADOS).SRL(以下简称“DAC 公司”)。
本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收到 DAC 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根据该通知,得
悉 DAC 公司将持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00 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全部权益
依法转让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DAC 公司与龙力生物已于 2010
年 9 月 29 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该转让不可撤销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013 年 12 月,龙力生物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其已将对我公司拥有的所有债权全部不可
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对本公司进行债务豁免。上述
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5、6 层(8,718.38 平方米)的解除抵押的相关工作
未有进展。
3、查封情况:
公司房产、土地查封情况详见附注十二、(二)1。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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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78、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9、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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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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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 太原市 太原市 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 1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的销售、酒类销售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 太原市 太原市 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 65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等光学材料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咨询管理 100 投资设立
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 南宁市 南宁市 文化产业等的投资管 1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理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 深圳市 深圳市 贸易 100 投资设立
鹄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 35% -406,377.64 19,769,085.18
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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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公
司 流动资 流动资 非流动负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名 产 产 债
称
山 161,508.87 16,750,241.96 16,911,750.83 37,772,307.54 1,065,242.79 38,837,550.33 161,267.25 16,817,141.96 16,978,409.21 36,772,390.86 970,738.87 37,743,129.73
西
金
正
光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经营活动现金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流量 额 流量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161,078.98 -1,161,078.98 13,238,533.62 -580,233.75 -580,233.75 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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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
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
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
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
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
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
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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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关。本公司客户主要为租赁本公司天
龙大厦的租户等,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应
收账款的回收较有保证。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
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
回收管理,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暂付款等,本公
司目前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其他应收款的回收较有保证。
1、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的内部控制,
客户信用政策的调整均需通过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
2、做好详细的业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将客户的回款记录作为日后评价其信用等级
的重要参考资料,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了解客户的最新信用情况,以制定相应的信用
政策。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
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专人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
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
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
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
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
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管理流动风险时,由于公司目前负债较多,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
寻求资金,由其个人提供 8,000 万元借款额度;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
的项目资金,公司正研究通过各种可行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
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存在逾期的银行借款、应付利息、较大金额的其他方式融资等。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 - - 16,750,000 16,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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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 - - 17,066,545.53 17,066,545.53
应付利息 1,003,701 2,004,000.00 2,075,991.34 12,408,276.04 17,491,968.38
其他应付款 18,191,819.37 11,906,523.3 12,588,462.57 155,388,199.27 198,075,004.51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借款存在逾期借款,逾期利息跟随央行发布的逾期借款利率进行浮动,浮动
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于 2017 年 06 月 30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
其它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 32,293.55 元。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
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
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
合计
允价值计量 值计量 允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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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454,030,300.00 454,030,300.00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
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
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
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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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
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
类似房地产交易活跃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估值
技术为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情况情况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6,521,845 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4%,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未有单
独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意愿,亦未做出对公司控制权的相应安排。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25,164,64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没有单独或合作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意愿。
2016 年 12 月 8 日,通过公开竞拍黄国忠股权,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森特派斯”)取得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9.88%,上述股份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划转至森特派斯,其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森特派斯表示,其将就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安排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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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暂无实际控制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
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其他
田家俊 其他
田学毅 其他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丁磊 其他
黄国忠 其他
5、 关联交易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
交易已作抵销。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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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山西金正光学 美元 6,232,500.00 2011 年 7 月 27 日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 11,450,000.00 2011 年 12 月 29 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是
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 11,728,217.19 2011 年 7 月 29 日 否
器有限公司
注:公司 2011 年 3 月 11 日就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委托中教仪器代理进口
设备 6,232,500.00 美元出具保函,保证在中教仪器代理购买设备开立的信用证承付前 15
天全额支付给中教仪器。保函有效期限截止至本保函规定的付款完成时止。2011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1 年 4 月 15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保函的议案》。2011 年
7 月 27 日,中教仪器承付信用证款项 1,869,750.00 美元。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山西
金正光学尚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
其余情况详见附注十二、(二)或有事项、十四、(三)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黄国忠、丁磊、广西钲 40,00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否
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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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忠、丁磊、广西印 20,000,000.00 2014 年 6 月 27 日 否
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田学毅 288,000.00 2012 年 3 月 26 日 2012 年 9 月 25 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
1%
田学毅 144,000.00 2012 年 4 月 19 日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
1%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90.42 162.6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珠海市金正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应收账款 电器有限公
司
珠海市金正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其他应收款 电器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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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田学毅 706,464.00 680,544.00
其他应付款 黄国忠 36,551.65 36,551.65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10 月,吴太交先生与公司沟通,其为支持公司恢复经营能力和健康发展,拟
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开拓经营和资金周转。在
此额度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该借
款额度,公司参照同期银行利率向吴太交先生支付资金使用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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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 9 起,涉案金额 101,877,544.36
元。累计影响本公司债务账面价值 118,201,643.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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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事项对资产的冻结情况、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诉讼事由 被冻结查封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案由 涉案金额 判决情况 资产名称
深圳领跃 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351,787.95 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注 1
肇庆智华 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 货款纠纷案件 43,334.00 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注 1
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本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15,074,244.20 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注 2
本公司、黄国忠、丁磊、
青岛和田生物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 20,000,000.00 一审已判决,公司正在上诉 注 3
印象刘三姐
本公司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
中教仪器 珠海金正电器、本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8,071,462.00 注 4
责任
景华 本公司 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 借款合同纠纷 49,605,648.17 本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成都晨宇通 本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1,518,300.00 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绵阳耀达 本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案件 2,829,000.00 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山西金正光学偿付;本公司承担补
同新物资 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4,383,768.04
件 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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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领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领跃”、肇庆智华光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肇
庆智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简称“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山西金正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金正光学”、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和田生物”、广西印象
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象刘三姐”、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
教仪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
西盛景”、成都晨宇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晨宇通”、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绵阳耀达”、
太原市同新物资有限公司简称“同新物资”。
注 1: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606、
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7、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
户人民币共计 3,920,4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
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0 日,查封
公司天龙大厦房产。
注 2: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
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
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根据
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
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注 3:2015 年 2 月 13 日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
初字第 615-2 号,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
期限为两年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房产,查封期限叁年(期
限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注 4:2014 年 7 月 25 日及 28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409-1、409-2、409-3 民事裁定书,查封公司房产、冻结公司银行存款、轮候查封公司土
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为两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及查封公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2015 年 6 月 29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民事
裁定书,解除对公司房产、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
的查封,解除对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解除对公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冻
结。
2、重要的涉诉案件:
(1)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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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与农行太原国贸支行签定《借款合同》【晋贸农银借字(2006)
第 018 号】,同日,在该行办理了 788 万元借款,期限 6 个月,并签定《最高额抵押合同》【晋贸
农银高抵字(2004)第 002 号】(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第 2 幢第 4
层/4359.19 ㎡)。期后公司归还 11 万元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余额为 777 万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要求判令本公司
偿还所欠其贷款本金 777 万元及至实际支付本金之日的利息。并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 万元或查
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下达(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判决书,判
决: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国贸支行借款本金 777 万元及利息(自 2006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07 年 5 月 13 日止按年
利率 6.696%支付利息,自 2007 年 5 月 14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 10.044%支付利息)。案件受
理费 71,190.00 元,由本公司负担;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
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
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
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根据市政规划,
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
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
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2)青岛和田生物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首
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了 2,000
万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印象刘三姐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产提供
反担保。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交通银行青
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00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印象刘三姐、
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
同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
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 年 2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本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9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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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 199700071 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 199600031 号,位于太原
市平阳路 130 号的土地,证号为 19982063 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同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本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91 号(现为 289 号)1 幢和 2 幢的房产,
证号为 20112209 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
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2015 年 9 月 24 日,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支付自 2014 年 9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违约金 582.75 万元,并赔偿利
息损失 119.74 万元。公司代理人已当庭提出异议。
2017 年 5 月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4)青金商初字第 615 号。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青岛和田生物本金人民币 19,957,524 元及利息(自 2014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担保费 100 万元以及律师代理费
58 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 147,6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公司、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
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忠、丁磊共同负担。公司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
公司也在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对于公司最终承担的债务金额暂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本报告
期公司针对该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
(3)中教仪器
珠海金正电器承诺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欠中教仪器的 800 万元的货款结汇给中教仪器,
同时公司为该 800 万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1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及 2011 年 7 月 29 日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签订<债务担保合同>的议案》。由
于珠海金正电器已经无力偿还该款项,公司对该 800 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已经全额计提损失。
2014 年 7 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海金正
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
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第 409-1
号、第 409-2 号、第 409 号-3 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予以查
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房
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
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珠斗法
民二初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元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向法院提交材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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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29 日,中国教学仪器以急需使用担保物为由,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对本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的查封;解除
对本公司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291 号土
地的查封;解除对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冻结;
解除对本公司对广西盛景的股权的冻结。
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民事判决书,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
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景华
2014 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 6,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 4,000 万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
为 1 年,借款利率为年息 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
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201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864 号裁定书,
裁决本公司向景华偿还本息 48,050,056.17 元,律师费 1,113,000.00 元,差旅等费用 4,976.00
元。黄国忠、丁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费 437,616.00 元由本公司、黄国忠、丁磊共同
承担。
(5)成都晨宇通
成都晨宇通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50 万元。成都晨宇通向成都市武
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水文化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 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
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本案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2015 年 11 月 11 日成
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武侯民初字第 2800 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山水文化向晨宇通
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 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
本公司不服,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
事裁定书(2015)成民管终字第 1116 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裁定为终审裁定。
(6)绵阳耀达
绵阳耀达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280 万元。绵阳耀达向山西省太原市
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80 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
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下达(2015)
迎商初字第 24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应向绵阳耀达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80 万元并支付相
应利息(利息以本金 280 万元计,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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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百分之六计算)。案件受理费 29,200.00 元由本公司承担。
(7)同新物资
2015 年 4 月 13 日,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同新物资将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正光学起诉
至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 年 12 月 12 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并民初字第 288 号民事判决,判令金正
光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同新物资 4,345,008.04 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息,自 2014 年 9 月 19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若金正光学不履行上述付款义
务,本公司应在十日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7 年 4 月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晋 01 执恢 10 号裁定冻
结、扣划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的银行存款 522 万元及迟延履行的利息、执行费 53,536 元;若银行
存款不足,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百华盛)的借款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总金额不高于 6000 万元的原则下与债权人青岛
百华盛进行债务重组谈判,以解决与其债务问题。将于 2017 年 9 月 4 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截 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 司账面应付青岛百华盛 本金 42,920,000.00 元,利 息
30,914,655.25 元,合计 73,834,655.25 元。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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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1 月 18 日,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融福通将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正光学起诉至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16 年 7 月 14 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晋 0105 民初 335 号民事判决,
判令金正光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融福通 325 万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息,自 2014 年 9 月 19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若金正光学不履行上述付款义
务,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3 万元由本公司和金正光学共同承担。
2017 年 5 月公司与融福通达成和解,公司偿还 280 万元后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支付 280 万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撤销对太原三晋大厦欠款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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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省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三晋大厦,近日,山水文化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达的民事判决
书(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
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
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
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司随后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15 年 7 月 21 日(2015)晋民终字第 182 号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于 2016 年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 1738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在 2016 年处置对三晋大厦公司相关资产时获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
分公司已于 2015 年将涉诉债权转让给太原市国经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收到《不可撤销的免除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通
知》,太原市国经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免除本公司担保责任,并永久性放弃就该笔债权向本公司进行
追偿的权利和任何诉权,以上免除行为为不可撤销的免除。
2、处置被投资企业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公司”) 40.08%的股权转让给太
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居园”),并与三晋公司及仙居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已取得三晋公司股东太原晋昇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
声明》。2017 年 2 月 11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转让公
司持有的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40.08%股权的议案》。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
更。
3、偿还诉讼款事项
(1)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由于货款纠纷,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电子”)将本公司东莞分公司
起诉至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2005 年 10 月 13 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2005)东法民二初字第
2715 号民事判决,判令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大中电子支付货款 1,171,269.13 元、
延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 2004 年 4 月 22 日至清偿之日止)及本案
诉讼费 15,995.00 元。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支付全部涉案款项。
(2)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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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11 月 1 日,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长安”)与本公司东
莞分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面积 19,432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2002 年 11 月 1 日至 2004
年 8 月 30 日。
由于租赁合同纠纷,东莞长安将本公司东莞分公司起诉至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2004 年 12
月 18 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2004)东法民一初字第 8823 号民事判决,判令一、本公司东莞分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的厂房退回给原告东莞长安;二、本公司东
莞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拖欠 2004 年 5 月至 8 月的租金 987,432.00 元给东莞长
安;三、本公司东莞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东莞长安垫付的 2004 年 6 月至 9 月水
电费 117,322.29 元;四、本公司东莞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上述租金 987,432.00
元及水电费 117,322.29 元的逾期利息(从 2004 年 9 月 8 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给东莞长安;五、本公司东莞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
支付从 2004 年 9 月 1 日起至退回厂房之日的租金(按厂房面积 9386 平方米,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14 元计算)给东莞长安;六、本公司东莞分公司对上述第二、三、四、五项债务不能承担民事责
任时,由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 15,530.00 元,财产保全费 9,020.00
元由本公司东莞分公司承担,一迳支付给东莞长安。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支付全部涉案款项。
(3)广东番禺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2001 年 9 月 7 日,广东番禺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速能”)与本公司签订
了《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由番禺速能对三晋大厦 B 区标准层(7-14 层)空调系统后续安
装工程进行施工。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番禺速能将本公司及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起诉至太原市迎泽区
人民法院。
2004 年 12 月 8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作出(2003)迎民重字第 1406 号民事判决,判令本
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番禺速能工程款 135 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利息规定,
给付上述款项的利息,从 2003 年 6 月 12 日起计息至付清工程款日止,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 22,812.00 元,由本公司承担,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番
禺速能。本公司因对判决不服,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 3 月 21 日山西
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并民终字第 115 号民事判决,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支付全部涉案款项。
(4)仙居园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山西金正光学、仙居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 5,400,000.00 元用
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1 月 23 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22 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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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逾期不还按日利率 0.1%计算罚息。公司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
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
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民初字第 454 号,
裁定如下内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
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证
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公司及山西金正
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依法立案执行。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清偿完毕所有本金和利息,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4、转让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股权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人影业”)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
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 45%的股权)。经营范围为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
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租赁影视器材;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具用品、
影视器材;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俊人影业,公司认
缴注册资本 2,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
册资本。俊人影业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17 年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已与自然人李
玉达成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转让持有的俊人影业 45%股权及该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和附属权益。
5、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情况
2007 年 9 月 1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
依法受理了东莞桥梓周氏电业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
电子”)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为珠海金正电子的破产管理人。
2011 年 8 月 23 日,珠海中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2-41 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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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2011 年 9 月 6 日,破产管理人在《珠海特区报》发布公告,公告珠海金
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终结。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注销珠海金正电子所需的材料,但珠海市
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不予办理,理由是珠海金正电子尚有拖欠税款未缴清。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
珠海金正电子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6、本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情况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5 日,公司拥有
其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由于近年来
受市场、资金等因素影响,材料、人工等费用较高,珠海金正电器业务日渐萎缩,连续出现亏损,
加之为生产及经营所租赁的厂房因未及时支付房租等款项,已被业主收回,很难继续维持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2012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研究,为减少亏损,决定暂停珠海金正电器生产活动。鉴
于上述原因,公司认为珠海金正电器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提请
其破产。
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珠海金正电器资产总额 447.50 万元、负债总额 3,211.86 万元、净资产总额
-2,764.36 万元。
2017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
股权转让等方式)。
7、重大借款事项
(1)与青岛百华盛的借款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华盛”)签订《借款合
同》,约定本公司向百华盛借款 1,650 万元用于本公司偿还欠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按银
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向百华盛借款为 1,000 万元。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接到东莞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鹏)《债权转让通
知书》,获悉公司对东莞海鹏欠款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转至百华盛,公司将原欠东莞海鹏借款本
金 3,000 万元,利息 5,020,800.00 元从东莞海鹏转至百华盛。公司与东莞海鹏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2013 年 11 月 6 日,公司接到百华盛《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百华盛承接的东莞海鹏的债权
本金 3,000 万元中的 58 万元及相关权利由罗俊燕承接。
2014 年 1 月 26 日,公司接到刘会来《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刘会来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
让协议》,刘会来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 320 万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刘会来债权债务
关系解除。
201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接到何俭《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何俭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何俭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 30 万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何俭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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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总金额不高于 6000 万元的原则下与债权人青岛
百华盛进行债务重组谈判,以解决与其债务问题。将于 2017 年 9 月 4 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截 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 司账面应付青岛百华盛 本金 42,920,000.00 元,利 息
30,914,655.25 元,合计 73,834,655.25 元。
(2)与景华借款
2014 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 6,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 4,000 万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
为 1 年,借款利率为年息 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
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与股东吴太交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借款
2016 年 10 月,吴太交先生与公司沟通,其为支持公司恢复经营能力和健康发展,拟向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开拓经营和资金周转。在此额度内公司
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该借款额度,公司参照同
期银行利率向吴太交先生支付资金使用费。
截止本报告报出日,深圳市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供 1220 万元的借款。
8、2017 年度重要股东变更事项
(1)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
2016 年 2 月 17 日,钟安升与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
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先召开会议形成一致决定。若各方在重大决策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
一致时,或者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就重大问题无法发表意见或明确表示弃权时,应
当按照钟安升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决定。以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 36,521,845 股股票,
占山水文化总股本的 18.04%。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共计持有公司 36,521,845 股股票,
占山水文化总股本的 18.0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吴太交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
2016 年 12 月 5 日吴太交、周晓艳、赵明贤、林宁耀、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
《一致行动人协议》。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代表周晓艳、
赵明贤、林宁耀、吴太交行使相关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视同周晓艳、赵明
贤、林宁耀、吴太交亲自作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周晓艳、赵明贤、林宁耀、吴太交产生合
法的约束力。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变动共计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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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文化 25,164,64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下达《拍卖通知书》(2016)
桂 0202 执 147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丁
磊、黄国忠、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何力、欧阳兵、梁文、南宁市鑫凯贸易有限公司、
甘耀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柳州市嘉华拍卖有限公司、广西
泓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黄国忠持有的*ST 山水 2000 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进行拍卖。
2016 年 12 月 8 日,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竞得上述 2,000 万股*ST 山水股票。
截至 2017 年 1 月 12 日,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水文化 2,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9.99%,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以上三大股东未承认有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报告日公司暂无实际控制人。
9、公司主要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公司主要股东钟安升于 2016 年 3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1 号《关于对钟安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钟安升在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3 日、 月 17 日等 4 个交易日中通过个人证券账户
持续购买公司股票,截至 2 月 17 日收盘,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11,033,598 股,占公司发行股份
的 5.45%。钟安升在个人持股比例达到 5%后,未在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向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2)2017 年 3 月 1 日,公司股东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1 号),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
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九十五条,山西证监局作出以下决定:1、对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琳、连
妙纯、侯武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短线交易行为予以警告;2、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短线交易行为,对五人合计罚款 297 万元;3、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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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 9,678,782.18 100.00 6,169,292.94 63.74 3,509,489.24 9,422,118.23 100.00 5,831,149.35 61.89 3,590,968.88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9,678,782.18 100.00 6,169,292.94 63.74 3,509,489.24 9,422,118.23 100.00 5,831,149.35 61.89 3,590,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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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631,663.95 81,583.20 5.00
1至2年 1,151,200.00 172,680.00 15.00
2至3年 1,401,269.27 420,380.78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计 9,678,782.18 6,169,292.94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06,893.5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公司 2,809,133.22 29.02 605,893.98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1,985,877.70 20.52 1,985,877.70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1,807,410.20 18.67 1,807,410.20
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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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375,000.00 14.21 68,750.00
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225,712.55 2.33 225,712.55
合计 8,203,133.67 85 4,693,644.43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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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7,313,780.74 84.96 20,686,090.29 55.44 16,627,690.45 31,559,536.11 82.70 20,348,710.16 64.48 11,210,825.95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6,603,561.05 15.04 6,603,561.05 100.00 6,603,561.05 17.30 6,603,561.05 100.0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43,917,341.79 100.00 27,289,651.34 16,627,690.45 38,163,097.16 100.00 26,952,271.21 68.34 11,210,825.95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03,561.05 6,603,5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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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7,335,156.70 866,757.83 5.00
1至2年 36,821.86 5,523.28 15.00
2至3年 39,783.86 11,935.16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200,288.60 100,144.30
4至5年 80.00
5 年以上 26,305,290.77 26,305,290.77 100.00
合计 43,917,341.79 27,289,651.34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68,630.1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43,401,002.64 37,869,248.23
业务周转金 269,419.15 56,960.33
押金 100,100.00
其他 146,820.00 236,788.60
合计 43,917,341.79 38,163,097.16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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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山西金正光学 往来款 12,438,143.79 2-3 年 624,238.34
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金正电器 借款 6,603,561.05 5 年以上 6,603,561.05
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山 往来款 4,391,668.08 1 年以内 219,583.40
水天鹄贸易有
限公司
山西省瑞丰药 借款 3,900,000.00 5 年以上 3,900,000.00
业有限公司
河西商场 借款 2,411,866.80 5 年以上 2,411,866.80
合计 29,745,239.72 13,759,249.59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资
对联营、合营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企业投资
合计 39,739,073.35 25,000,000.00 14,739,073.35 40,139,873.35 25,400,800.00 14,739,073.35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
本期增 本期减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提减值
加 少 余额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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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 4,739,073.35 4,739,073.35
限公司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 10,000,000.00 10,000,000.00
司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限公司
合计 29,739,073.35 29,739,073.35 15,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其
权益 他 其 宣告 计
追 法下 综 他 发放 提
投资 期初 期末 减值准备期
加 确认 合 权 现金 减 其
单位 余额 减少投资 余额 末余额
投 的投 收 益 股利 值 他
资 资损 益 变 或利 准
益 调 动 润 备
整
一、合营
企业
二、联营
企业
太原市 400,800.00 400,800.00
三晋大
厦有限
公司(注
1)
珠海市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金正电
器有限
公司(注
2)
小计 10,400,800.00 400,8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0,400,800.00 400,8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注 1:公司本期对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处置,处置金额全部计入投资收益;
注 2: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
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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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978,631.50 6,101,016.66
其他业务
合计 4,978,631.50 6,101,016.66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 447,906.35
合计 447,906.35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0,8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904,310.49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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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429,583.2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59,102.92
合计 -765,039.8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2.59 -0.06 -0.06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74 -0.05 -0.05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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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文本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并盖章的公司财
备查文件目录 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
原稿
董事长:游念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 年 8 月 29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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