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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糖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有关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0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
设的若干意见》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正条款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贵糖(集团)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贵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章程。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 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
改委批准,以定向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改委批准,以定向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450800000002690。                     码为:91450800198227509B。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事会的决策权限:                      会的决策权限:
   (六)授权董事会行使除本章程第        (六)授权董事会行使除本章程第
四十一条规定的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 四十一条规定的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
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的 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的决定
决定权。                              权。
   公司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低 听取公司党委意见;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于本条款决策权限,由总经理审议、批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低于本条款决策权限,
                                      由总经理审议、批准。
 (注:上文加粗部分为修订或新增内容,“( )”中的内容为备注或说明。)
   二、《公司章程》新增条款
       (一)在第一章“总则”增加第十一条,其内容为:
       第十一条     根据《党章》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增加第十一条后,原第十一条顺延为第十二条,原第十二条顺延
为第十三条,以后各条依此类推。
       (二)在原《公司章程》第七章之后,增加第八章“党委”,包
含八条,即第一百五十条至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八章   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工
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
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党委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
公司的贯彻执行,前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
人才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对企业
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
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纪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若干名,纪
委书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党委书记及其他党委成员的任免
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与董事会、经理层
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
董事会或者经理层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党委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
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
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
度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
推荐人选,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
示,审定控股子公司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五)研究决定党委的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
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七)研究决定公司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需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以下事项:
    (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三)公司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资产重组、产权变动、重大
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和调整,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方案;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
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
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为应提请党委讨论的其他“三重一大”
问题。
       第一百五十七条   坚持“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对关系公司
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问题,董事会、经营班子拟决策前应提
交企业党委进行讨论研究,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
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进行决策。
       党委制定专门的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
运作高效,全面履行职责。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新增条款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董事会决策程序 增加第 5 小点,
即“5、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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