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所致,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2、3 号》以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回购价
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根据公司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7万股全部予以回购
并注销。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