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注销已
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2.97 万股等事宜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
完毕,以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83,475,87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83,475,875 元增加为 330,256,575 元。公司
股权激励对象杨永、任宝东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
2.97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事件,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3,022.6875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
为 33,022.6875 万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7)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规定,董事会拟
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管理层按照苏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
登记或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47.5875 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022.6875 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347.587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
和优先股。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33,022.687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
和优先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修改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