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设
股份”)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
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
保本承诺。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
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细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3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3,103.7867 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 29.36 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35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1,127.17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242.5666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扩大生产规模项 高新产备 筑环登
一 17,478.30 17,478.30
目 [2015]85 号 [2015]3 号
综合能力提升项 高新产备 筑环登
二 8,070.33 6,870.33
目 [2015]86 号 [2015]4 号
基础设施保障项 筑高新产备 筑环表
三 14,540.10 12,526.33
目 (2014)38 号 [2015]50 号
四 补充流动资金 28,900.00 23,398.64 / /
五 并购专项资金 20,000.00 - / /
六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4,000.00 / /
合计 112,988.73 84,273.60 / /
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中的 325,814,125.3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
高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
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
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最
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
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
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
体提供保本承诺。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与募投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
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
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
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
保本承诺。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
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
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
兼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
与本议案项下相关的各项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本保荐机构
对勘设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备查文件
(一)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
(三)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