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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关于子公司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9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17-07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3 月 26 日,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北京
云门信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门信安”)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版信通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版信通”或“版信通”)。版信通初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55 万元,持股 51%;云门信安出资 245 万元,持股 49%。
    2017 年 3 月,版信通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进行第一次增资扩股。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 年 3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以及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放弃
优先认购权的进展公告》。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拾贝”)和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水木泽华”),杭州拾贝和水木泽华均以每股 5 元的价格,认购版信通
21.7391 万元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版信通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
加至 543.4782 万元,公司持股 46.92%,云门信安持股 45.08%,杭州拾贝持股
4%,水木泽华持股 4%。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 51%降为 46.92%,同时版信通 5 名董事会成
员中公司有权提名 2 名董事,公司对版信通不再具有控制权,变为重大影响,不
再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并入合并报表,转为联营企业,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
本法改为权益法,按处置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本次增资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
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版信通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的编号为“北
方亚事评报字【2017】第 01-041 号”《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
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为依
据,本次评估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经对两种方法的评
估结果进行分析,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版信通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495.0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伍
万元整),公司持有版信通 46.92%的剩余股权按评估价格计量确定公允价值为
1170.6540 万元。
    该《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
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版信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分别采
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经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最
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版信通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2,495.0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伍万元整)。
       二、本次评估项目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三、本次评估项目采用的主要假设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和负债所处宏观环境、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
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
如下: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它是假定评估
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
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委估资产处于一个充分活跃的公开市场中,市场中
的交易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获得相关资产的各种信息,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3.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北京版信通之资产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能够继续
以目前的经营范围、规模、方式在合理投入的基础上持续经营,企业能够保留并
吸引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关键人才、技术人员以支持企业向前发展。
    (二)一般假设
    1.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稳定的假设。北京版信通所在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
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除已出台的政策之外,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的宏
观经济政策趋向平稳,税收、利率、物价水平等基本稳定;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态势保持不变;
    2.合法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遵守税
收、环保和其他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无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委估资产的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
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未来收益预测是在对企业以前年度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分析基础上产生的,
本次评估以企业能够维持或提高现有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为假设前提。对企业未
来因重大决策或管理原因导致企业效益出现大幅波动或超出预测范围的情况,不
在本次评估影响范围内;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
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
条件的改变而得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四、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为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现有各单项资产价值简单加总的反映,公司前期发展主要在于平台建设和市场培
育,前期投入较大、导致前两年存在亏损的情况,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现有资产的
价值。通过前两年的建设积累,未来公司已经进入成长期,市场已经成熟。2016
年 8 月公司已经完成移动 APP 第三方证书签名与版权登记联合服务平台的研发,
并通过前期公测和专家验收,正式上线运营。而收益法是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
体,以企业整体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不仅体现了企业现有账面资
产的价值,同时涵盖了企业研发及经营团队、技术力量及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
    本次资产评估具体采用的评估模型及参数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资
产评估报告》。
    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7】第 01-041 号)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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