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半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
年度的相关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
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4、关于追加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追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
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邱洪生 王莉婷 黄新民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