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 们作为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谢征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谢征宇先生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谢征宇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周德元、吴粒、王同渤 2017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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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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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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