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ST前锋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9
公司代码:600733                                             公司简称:S*ST 前锋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6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本告期内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以前年度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①控股子公司—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将标准成都分公司在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2400 万元定期存单为
成都德威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2300 万元借款提供了质
押担保。2015 年 8 月 14 日,该存单已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冻结(京海检反贪协冻[2015]3 号)。
南商行双流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又追加北京
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为被告。2016 年 7 月 13 日该案已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到目前未收
到判决书。
    ②控股子公司—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2015 年
6月4日,将标准成都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2200万元定期存单为成都傲骨数
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2000万元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该存单于
2015年8月21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冻结(京海检反贪协冻[2015]4 号)。中国银行金牛支行对标
准成都分公司及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6年4月20日该案已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到目前未收到判决书。
7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生亏损,且2016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万元。公司若2017年经审计后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或者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
票将可能在2018年度被暂停上市。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ST前锋           600733              S前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维彬
            电话               028-69765187、028-69765222-8883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
                               2期1栋3单元16层
          电子信箱             1195672991@qq.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76,249,769.84         371,261,778.26                    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3,181,833.34         184,842,694.17                   -0.90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6,133,250.95         -37,149,899.11                       2.74
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0,178,491.09              4,822,840.16                  11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60,860.83             -4,101,206.18                   59.5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103,331.66             -4,365,128.21                    6.00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903                  -1.897       增加0.994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8                  -0.021                   59.5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8                  -0.021                   59.50
股)
2.3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                                                                      质押或冻结情况
                         告
                         期   期末持股数                                 持有非流通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股份类别                       股份                               股东性质
                         内        量                                    股数量                             数量
                                                                                          状态
                         增
                         减
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        0   81,270,000          41.13   未流通          81,270,000                              0      国有法人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青方资本管理有        0      8,370,000         4.24   未流通           8,370,000      质押或冻        8,370,000      未知
限公司                                                                                       结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        0      4,050,000         2.05   未流通           4,050,000                                     未知
                                                                                            未知
限公司
成都龙泉金丰租赁服        0      3,380,000         1.71   未流通           3,380,000                                     未知
                                                                                            未知
务中心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        0      2,835,000         1.43   未流通           2,835,000                                     未知
                                                                                            未知
限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        0      2,700,000         1.37   未流通           2,700,000                                     未知
                                                                                            未知
任公司
吴德英                    0      2,132,500         1.28   已流通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西藏景琇投资有限公        0      1,980,000         1.08   未流通           1,980,000                                     未知
                                                                                            未知
司
舒逸民                    0      1,897,586         0.96   已流通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深业沙河(集团)有限      0      1,350,000         0.68   未流通           1,350,000                                     未知
                                                                                            未知
公司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吴德英                                                    2,132,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32,500
舒逸民                                                    1,897,586      人民币普通股                                        1,897,586
宁波阳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942,200
-阳翔二期证券投资基金
徐亚萍                                                         809,425   人民币普通股                                          809,425
陈伟雄                                                         635,340   人民币普通股                                          635,340
罗亚乌                                                         620,1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100
程永峰                                                         523,819   人民币普通股                                          523,819
代莎娜                                                         431,464   人民币普通股                                          431,464
叶卓强                                                         409,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9,000
安洪刚                                                         396,900   人民币普通股                                          396,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本
动的说明                       公司上述其余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除四川新泰克外,本公司未知其余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
                               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不适用。
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0,178,491.09 元 , 同 比 增 长 111.05% ;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2,952,274.79 元,同比增长 4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0,860.83 元,同比
增长 59.50%;每股收益-0.008 元。
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在建项目/新   项目用地 项目规划计容       总建筑面 在建建筑 已竣工面               报告期
序                          经营                                                                               总投资
           地区      项目            开工项目/竣   面积(平方 建筑面积(平       积(平方 面积(平方 积(平方                实际投
号                          业态                                                                                 额
                                       工项目        米)        方米)            米)      米)      米)                  资额
         重庆市九 昊 华
 1                                  在建              67,855         147,350    147,350    35,686          0   21,989.63 304.00
         龙坡区   小区
2、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可供出售面积(平方          已预售面积(平方
序号                地区                   项目                经营业态
                                                                                          米)                    米)
1          成都市高新区            首汇观筑                            住宅                     1,277.07                36.63
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    出租房地产的建     出租房地产的        是否采用公允     租金收入/房地
 序号             地区       项目
                                           业态    筑面积(平方米)         租金收入        价值计量模式     产公允价值(%)
     1     北京市朝阳区 福景苑             住宅            358.72         130,421.22              否
     2     成都市高新区 蜀都中心           办公            492.22         133,307.97              否
         4、公司现有土地储备面积 67855 平方米,是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于 2011 年 11 月通过招拍挂
取得了重庆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 A 区 36-1/02、A37-1/02、A40-4/02 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
住用地,容积率 1.74。
    5、公司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报告期子公司收到关联股东借款本金 37,877,155.00
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178,491.09       4,822,840.16             111.05
营业成本                              7,789,760.59       2,638,616.76             195.22
销售费用                                126,534.17        271,697.30              -53.43
管理费用                              3,758,980.74       6,423,731.88             -41.48
财务费用                                858,611.18        -159,200.44             639.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33,250.95     -37,149,899.11               2.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42,910.14        751,643.76           -1,14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77,155.00                                不适用
研发支出                                           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9,006.09     -36,398,255.35              83.2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出售北京福景苑投资性房产一套,导致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出售北京福景苑投资性房产一套,导致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存量房销售下降,导致销售费用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人工成本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计提股东借款利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货款的金额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子公司收到股东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子公司收到股东借款,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上年
同期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较上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应收利息            268,712.58         0.07      69,466.66          0.02         286.82   本期计提应收理财产品及
                                                                                          存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        3,182,178.06         0.85   4,277,476.25          1.15         -25.61   本期收回部分应收款项。
其他流动资产     29,805,665.00         7.92   12,005,665.00         3.23         148.26   本期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金额。
投资性房地产     15,364,935.57         4.08   23,331,948.87         6.28         -34.15   本期出售北京福景苑投资性房产
                                                                                          一套,导致投资性房产减少。
无形资产              2,300.00         0.00      26,834.87          0.01         -91.43   本期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应交税费         18,281,825.41         4.86   48,337,813.66        13.02         -62.18   本期子公司缴纳土地增值
                                                                                          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       53,063,391.81        14.10   14,428,822.44         3.89         267.76   本期子公司收到股东借款
                                                                                          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242,312.47      子公司重庆昊华存放于兴业银行重庆支行用于项目开发的资本金
货币资金       46,000,000.00      标准商贸成分公司质押在银行的存单已被冻结
货币资金          603,562.66      首汇房产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
合 计          51,845,875.13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以自有资金 980 万元在网上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
丰”2017 年第 101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
36,649.32 元。
     ②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以自有资金 800 万元在网上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
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 22,356.16 元。
     ③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以自有资金 178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南
支行“本利丰.34 天”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9%。投资日期
自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17 年 5 月 29 日。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 48,084.38 元。
     ④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以自有资金 178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南支
行“本利丰 34 天”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9%。投资日期自
2017 年 6 月 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 日。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 48,084.38 元。
     ⑤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以自有资金 178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南支
行“本利丰.34 天”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9%。投资日期自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 48,084.38 元。
     ⑥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自有资金 178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南
支行“本利丰.62 天”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30%。投资日期
自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6 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 17300 万元,余额为 2980 万
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与自然人贾一多签署了《北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
议,公司将位于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6 号北京福景苑 712 号的一套公寓(建筑面积合计为 178.78
平方米)985 万元出售给自然人贾一多。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已经收到全部款项 985 万元,房产过
户手续已完成。
    2、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与自然人陈易木签署了《北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公司将位于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6 号北京福景苑 705 号公寓以 1,125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自然人陈
易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定金 50 万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3、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与自然人唐小兵、刘普鸣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相
关补充协议,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6 号 6 层 606 号公寓以 1,06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自
然人唐小兵、刘普鸣。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已收到定金 50 万元。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 年
                   注册资本                       控股比    2017 年 6 月 30   2017 年 6 月 30               2017 年 1-6       2017 年 1-6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1-6 月营
                   (万元)                       例(%)     日总资产          日净资产                    月营业利润         月净利润
                                                                                                 业收入
北京标准前锋商贸               销售日用品、企业
                    4,000.00                        80       244,711,116.09    113,422,932.06                -210,955.45       -210,955.45
有限公司                       管理咨询等
                               道路桥梁、隧道和
四川首创交通科技
                    1,000.00   建筑新技术的推       51         1,583,107.19      1,439,924.19                    -597.03         -4,768.36
  有限公司
                               广及工程承包
北京先达前锋咨询               投资咨询、企业管
                      100.00                        84       161,925,628.03    143,376,948.45                 -219,300.82         -219,300.82
  有限公司                     理咨询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               房地产综合开发
                    1,000.00                        70       232,146,647.50     -6,231,037.32               -3,864,565.45     -3,864,565.45
  公司                         等
                               房地产开发经营、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
                    3,750.00   商品批发与零售       80       113,788,537.25    109,869,457.99   64,761.90     -502,063.44      -502,063.44
  发有限公司
                               等
前锋(香港)商贸               产品和技术有关
                   10 万美元                        95                    0                 0          0                  0
  有限公司                     的进出口
       注:北京标准前锋商贸公司、北京先达前锋咨询有限公司已停业多年;四川首创交通公司自设
 立开始一直未开展经营活动。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注销前
 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注销手续尚未完毕。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2016 年连续两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生亏损,且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低
 于 1000 万元。公司若 2017 年经审计后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或者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公
 司股票将在 2018 年度可能会被暂停上市。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成都购买办公用房产的议案》,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蜀都中心(二期)1 号楼 3 单元 16 层
的 1601、1602、1603、1604、1605、1606 六套房产,2014 年 6 月底公司已按期收房。目前,房屋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 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为负值、2016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
于 1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简称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起,由“S 前锋”变更为“S*ST 前锋”。
四重要事项
4.1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披露日期
2017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7 年 1 月 16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7-1-17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7-4-29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2014-2016 年度,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实施利
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没有解聘情况发生。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仲
                                                                                             诉讼(仲
                             承担连              诉讼(仲                裁)是否    诉讼(仲              诉讼(仲
起诉(申     应诉(被申请)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裁)审理
                             带责任              裁)基本                形成预计   裁)进展              裁)判决
 请)方           方                    类型                 涉及金额                         结果及影
                               方                 情况                  负债及金    情况                执行情况
                                                                                               响
                                                                          额
南充市商    北京标准前锋       无     民事诉讼    注1         2,300     已全额计    一审       无         无
业银行股    商贸有限公司                                                提负债
份有限公    及其成都分公
司成都双    司
流支行
中国银行    北京标准前锋       无     民事诉讼    注2         2,000     已全额计    一审       无         无
股份有限    商贸有限公司                                                提负债
公司成都    及成都分公司
金牛支行
北京巨鹏    本公司             无     民事诉讼    注3         2,400                已撤诉      无         无
投资公司
本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       无     民事诉讼    注4                               一审       无         无
            有限公司深圳
            福田支行
证券投资    本公司                    民事诉讼    注5      6,019.195               未审理      无         无
者
罗念东      四川首汇房地       无     民事诉讼    注6         300       已全额计   未审理      无         无
            产开发有限公                                                提负债
            司
     注 1、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将标准成都分公司在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2400 万元定期存单为成都德威
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2300 万元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
2015 年 8 月 14 日,该存单已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冻结(京海检反贪协冻[2015]3 号)。南商行双
流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又追加北京标准前锋
商贸有限公司为被告。2016 年 7 月 13 日该案已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到目前未收到判决书。
    注 2、标准成都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将标准成都分公司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2200 万元定期存单为成都傲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2000 万元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该存单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被北京市
海淀区检察院冻结(京海检反贪协冻[2015]4 号)。中国银行金牛支行对标准成分公司及北京标准前
锋商贸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6 年 4 月 20 日该案已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到目前未收
到判决书。
    注 3、北京巨鹏投资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本公司偿
还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2,400 万元及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撤诉。
    注 4、因五洲证券诉讼案,公司对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福 田 支 行 和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起 诉 讼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决定立案审理。广东
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开庭审理,后因被告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
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粤 01 民初 137 号裁定: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本案已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开庭审理,截止目前尚未收到判决书。
    注 5、截止本报告批露日,公司收到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共 51 起,涉案金额
共 60,191,950.00 元。其中已在临时公告中批露起诉金额 60,019,685.66 元;新增 1 起涉案金额
172,264.34 元。案件均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中 4 起诉讼(【2017】川 01 民初 1291 号、
1294 号、1297 号、1298 号)将于 2017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 分开庭审理,公司尚未接到其他案件的
开庭通知。
    注 6、2016 年,原告罗念东以子公司首汇房产 “关于罗念东参与四川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
标的成彭高速公路彭州入城段改造工程确认函”,交纳比选保证金 300 万元到成都市森瑞达商贸有限
公司;首汇房产未将工程分包给罗念东为由,于 2016 年 6 月将首汇房产起诉至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
院,要求首汇房产立即退还比选保证金 300 万元,赔偿资金利息损失 20 万元,承担诉讼费。截止本
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首汇房产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的银行帐户被司法
冻结,冻结金额 603,562.66 元。首汇房产已收到成都成华区人民法院(2017)川 0108 民初 4481 号
传票,本案将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30 在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冯会荣案:
    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起诉冯会荣借款案已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
武侯民初字第 555 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冯会荣偿还公司 210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23600 元。截止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过程中。
    2、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的商品房纠纷案
    (1)向兴芳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与子公司重庆昊华签订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
重庆昊华开发的“首创十方界峰度”商服用房,向兴芳已付清房款,并于 2012 年 7 月 1 日接房。向
兴芳接房后发现,该房屋墙面和屋顶有漏水现象,要求重庆昊华维修,重庆昊华没有及时维修,向
兴芳于 2015 年 9 月 1 日以商品房买卖纠纷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重庆昊华承担损失
30 万元。渝北区人民法院(2015)渝北法民初字第 154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重庆昊华赔偿向兴
芳房屋装修损失 5427 元;租金损失 58620 元。驳回向兴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2)尹莲于 2010 年 1 月 23 日与子公司重庆昊华签订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重庆
昊华开发的“首创十方界”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由重庆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屋实施物业
管理,2012 年入住后发现,每次大雨过后房屋多处漏水,因长期漏水屋顶、墙壁、家具等已发霉且
有异味,尹莲与重庆昊华及重庆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协商整改事宜未果,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子公司重庆昊华于 30 天内对房屋漏水问题进行修复;并
赔偿损失约 20 万元。现本案处于就损失金额进行鉴定的过程中。
    (3)冉运山于 2012 年 6 月 2 日与子公司重庆昊华签订购房合同,重庆昊华于 2012 年 7 月 1 日
将房屋交付使用后,冉运山自 2015 年起发现墙面及屋顶存在渗水现象,要求重庆昊华予以维修,但
重庆昊华不予理会,冉运山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重庆昊华彻底
整治房屋门面墙面及屋顶渗水问题,并修复因渗水造成的痕迹和裂纹;赔偿因门面渗水造成的经济
损失共计 70860 元。2017 年 8 月 1 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予以调解【(2017)渝 0112 民初 6274
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在调解书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对冉运山所
有的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红枫路 8 号附 16 号门面的墙面及屋顶渗水问题进行修复,达至国家相关验
收及防水标准;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之前向冉运山支付门面屋顶补漏人工费 600 元、材料费 700 元、
门头损坏重新制作的费用 18800 元、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的租金损失 10080 元,以上款项共
计 30180 元;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之前支付冉运山证据保全公证费 600 元;冉运山自愿放弃其他诉
讼要求。
    (4)2012 年至 2013 年期间,杨厚琴、周加全、辜庆秀、李永和、张玲、黄萍、杨旻曜、向海
燕、闫玟伽 9 位业主分别或共同购买了子公司—重庆昊华销售的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红枫路 8 号的
总计 7 套房屋或门面,自 2015 年起发现墙面及屋顶存在渗水现象,要求重庆昊华予以维修,杨厚琴
等 9 人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分别或共同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重庆昊华彻底整治房屋
门面墙面及屋顶渗水问题,并修复因渗水造成的痕迹和裂纹。
    2017 年 6 月 13 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予以调解,杨厚琴等 9 位业主与重庆昊华双方达成
协议【(2015)渝北法民初字第 15465 号、6266 号、6267 号、6268 号、6276 号、6269 号、6262 号、
6275 号《民事调解书》】:重庆昊华负责修复墙面和屋顶的渗水问题,并分别支付证据保全公证费 600
元,9 位业主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要求。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和 2017 年 1 月
因资金需要,向其股东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款。双方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签署了《借款协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
议书》,重庆昊华公司向首投发公司借款不超过     露的临 2016-060、062 号公告、2017-001 号公
4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            告。
事会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重庆昊
华向首投发公司累计借款 3787.7155 万元。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冯会荣              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2,221,385.46            2,221,385.46
                    其他关联人
河北海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股东         62,900.00                   62,900.00
浙江协信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北京首都创业                                                        38.00                         38.00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北京首都创业                                               4,601,388.00 38,708,783.67 43,310,171.67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合计                        2,284,285.46       0.00 2,284,285.46 4,601,426.00 38,708,783.67 43,310,209.67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子公司重庆昊华向小股东借款,以供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16 年 3 月,公司将位于高新区蜀都中心二期 1 号楼 3 单元 1602 号房按照市场价出租予首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租赁面积 214.34 平方米,月租金 9,645.00 元,租
赁期限 5 年。
     2、2017 年 5 月,本公司将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6 号福景苑小区 606 号房间出租予四川新泰
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面积 179.36 平方米,月租金 21,000.00 元,租赁期限 12 个月,本
期确认租金收入 26,373.60 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双方经协商后已解除租房合同。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发
         担保方与                                                                   担保是否
                                        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类                担保是否 担保逾期 是否存在 是否为关 关联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协议签     起始日    到期日         型                     逾期       金额    反担保   联方担保 关系
          的关系                                                                      完毕
                                         署日)
标准商贸 控股子公 成都傲骨       2,000 2015 年 6 2015 年 6 2015 年 11 质 押 担 否              是               2,000 否        否           无
成都分公 司         数码科技           月4日       月4日     月25日     保
司                  有限公司
标准商贸 控股子公 成都德威       2,300 2015 年 5 2015 年 5 2015 年 8 质 押 担 否               是               2,300 否        否           无
成都分公 司         视讯科技           月29日      月29日    月31日     保
司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4,3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3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
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款项已逾期,公司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标准商贸成都分公司已分别被南充市商业银行双流支行和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起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接到判决书。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并经
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即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原管理费用中列报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在税金及附加科
目列报,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原列报科目不进行追溯调整,相应的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度税金及附加增加 469,429.68 元,管
理费用减少 469,429.68 元,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并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
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置换
    本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与公司资产置换、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非流通股缩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进行。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非流通股缩股作为对价安排。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拥有的首创证券 11.6337%的股权及现金 6117.79 万元置换公司全部资
产及负债,同时首创集团以所得的本公司全部置出资产和负债为对价收购四川新泰克所持有的本公
司的 8,127 万股股份,本公司置出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由四川新泰克承接。在资产置换
后,本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首创证券股东置换取得剩余 88.3663%的首创证券股权,吸收合并首
创证券。公司非流通股东按 1:0.6 比例缩股,公司以公积金向吸收合并及缩股后全体股东 10 转增 6.8
股。
    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公司二 00 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批准了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
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方案。该方案已上报,目前
仍在履行审批过程中。
    2、企业合并情况
    经公司 200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首创证券签署了《吸收合
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上 1、资产置换情况),公司将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本次吸收合
并首创证券将与公司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进行。该方案已上报,目前仍在履行审批过程中。
    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3、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的重大事项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
团有限公司通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起停牌至今。截止目前该重大事项正在进行中。
    五、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5.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
    影响。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金额)
                                                          八届十一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 2016 年度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董事会        金及附加增加 469,429.68 元,管理费
(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本                    用减少 469,429.68 元,不影响公司当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即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原管理费用                 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中列报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
在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报,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原列报
科目不进行追溯调整,相应的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
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八届十五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
                                                         董事会        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                  影响。
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
    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70.00              70.00
 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0.00              80.00
 北京先达前锋咨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84.00              84.00
 四川首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51.00              51.00
前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95.00          95.00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0.00          80.00
(2) 本期与上期相比较纳入合并的主体相同,合并范围无发生变动。
5.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