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传真、
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公司
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彬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
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2017-041 公告《成都前锋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品种选择安全性高、
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
等。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临 2017-042 号)。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