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 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范企文 杨 翰 陆 皓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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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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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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