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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
                          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新华
网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核准,新华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1,902,936 股,每股发行价 27.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3,719.2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730.6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88.57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44.71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381.78 万元,其中包括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6,000 万元,
使用 36,500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余额为
75,881.7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403.92 万元、支付手续费 0.37 万元、理财收益
1,034.39 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场地费用投资的情况如下:
                                                       场地费用投资 场地费用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实施方式
 1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                 8,400.00      购置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
 2                                                          11,600.00      购置
    务项目
 3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                   2,772.00   购置或租赁
 4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520.00   购置或租赁
                          合计                              25,292.00       -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场地均变更
为金隅大厦。经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金隅大厦的房产所有人沟通,对方暂无出售
目前公司办公地点意向。此外,目前市场上商用地产价格较高,通过购置方式已
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场地费用的实施方式从购置、购置或
租赁全部变更为租赁。
       具体实施地点为现有部分租赁场地即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 至 7 层、10 层、15A 层;并新增租赁场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莲花
池东路 16 号的天宁 1 号文化科技创新园第 33 幢、35 幢、36 幢(“天宁 1 号”)。
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原场地费用投资金额合计为 25,292.00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
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后,场地费用投资金额合计变更为 11,852.38 万元(含新
增场地装修费用),结余资金 13,439.62 万元,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有募投项目
建设。
       具体详情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后实施地点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用服务云平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1
    台项目                         4-7 层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2
    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4-6 层、10 层、天宁 1 号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7
 3
    项目                           层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
    目                             10 层、15A、天宁 1 号
    四、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地点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未对募投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地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将提
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详
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地点已履行了必要的董
事会和监事会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新华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
地点,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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